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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CACM 1653—2025《儿童青少年近视中西医一体化综合防控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M》制定。T/CACM 1653—2025《儿童青少年近视中西医一体化综合防控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5年06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华中医药学会
登记证号 50000255-5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国辰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邮编 : 100029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CM 1653—2025
中文标题   儿童青少年近视中西医一体化综合防控指南
英文标题   Guidelines for myopia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with traditional Chinese and western medicine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Q841 医院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亢泽峰、侯昕玥、晏鑫、李海燕。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宁利、邓宏伟、王健全、王慧娟、刘军、刘登、刘新泉、许迅、宋剑涛、陈向东、杨迎新、张丽霞、李武军、李俊红、杨晓、邹海东、周行涛、罗向霞、林浩添、施炜、保金华、姚靖、唐犀麟、宿蕾艳、彭华、蓝育青、霍蕊莉、瞿佳。
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深圳市眼科医院、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北京市中医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圳恒生医院、云南大学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诊断、检查、证候、防控原则、策略、干预等指导意见。 本文件适用于18周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本文件适合各级中医、中西医及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眼科、视光科、中医科、治未病科、儿科等相关科室临床医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临床及科研实践中参考使用,亦适用于远视储备不足、近视前期和低度近视人群自我预防的健康指导,以及政策制定者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近视相关检查 2
4.1  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0 周岁~3 周岁) 2
4.2  学龄前儿童(4 周岁~6 周岁) 2
4.3  学龄期儿童青少年(6 周岁~18 周岁) 2
5  近视的诊断 3
6  近视分类分期 3
6.1  近视分类 3
6.2  根据公共卫生层面防控策略分期 3
7  近视的中医证型 4
7.1  心阳不足证 4
7.2  气血不足证 4
7.3  脾气虚弱证 4
8  近视防控原则与措施 4
8.1  近视前驱期(近视前驱状态)防控策略 4
8.2  近视发展期防控策略 8
8.3  高度近视期、病理性近视期防治策略 13
附录A(资料性) 儿童青少年近视中西医一体化综合防控指南示意图 14
参考文献 15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6/9 16:49:03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25/6/9 16:49:0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9 16: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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