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发布的T/EERT 057—2025《"无废植物园"建设与管理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EERT》制定。T/EERT 057—2025《"无废植物园"建设与管理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5年06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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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3217020899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贯彻方针政策、咨询与培训、技术推广与创新、国际交流、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胡芬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9层906室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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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EERT 057—2025 | ||
中文标题 | "无废植物园"建设与管理指南 | ||
英文标题 |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Zero Waste Botanical Garden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01 废物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3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6月09日 | ||
起草人 | 张海珍、吴海霞、陆婷、卢星辰、沈笑、张圣东、黄华宏、钱江波、孙智伟、杜亮亮、罗昊进、邢小明、王春霞、郭帅 | ||
起草单位 | 杭州植物园(杭州西湖园林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保障服务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无废植物园”的建设与管理。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无废植物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园林绿化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实验室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处理处置,长效管理,评价和改进等管理要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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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6 10:11:50 | ||
*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于2025/6/6 10:11:5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6 1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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