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自我承诺
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发布的T/GZIPS 003—2025《专利与标准融合应用的团体标准处置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ZIPS》制定。T/GZIPS 003—2025《专利与标准融合应用的团体标准处置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5年05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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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MJR801236W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一)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推广专利信息利用,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促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注重激发青少年知识产权兴趣和知识产权普及推广;(三)举办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交流、研讨和宣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技术创新支持,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四)组织知识产权工作者参与国家及贵州省各级政府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五)经有关部门批准,表彰奖励优秀知识产权工作者和知识产权先进单位;(六)维护发明创造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七)开展民间知识产权交流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省外知识产权团体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省外知识产权人才来黔创业和工作提供服务;(八)兴办符合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唐安 | ||
依托单位名称 |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 ||
通讯地址 | 贵阳市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7栋4楼6号 | 邮编 : 55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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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ZIPS 003—2025 | ||
中文标题 | 专利与标准融合应用的团体标准处置规范 | ||
英文标题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 related to paten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4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520 知识产权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
起草人 | 周烨、徐行鑫、罗宁、王泽西、任韵、颜非亚、杨世勇、柳芳、粟小娓、卓亮、焦保坤。 | ||
起草单位 | 贵州省标准化院、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智慧农业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专利与标准融合应用的团体标准的基本要求、相关方工作要求、特殊情况处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涉及专利时的处置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 20003.1—2014 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GB/T 20004.1-2016 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00.1、GB/T 20003.1、GB/T 2000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必要专利 essential patent 包含至少一项必要专利要求的专利。 [来源:GB/T 20003.1—2014,定义3.2] 3.2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stakeholder 可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所影响、自认为受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来源:GB/T 19000—2016,定义3.2.3] 3.3 融合应用 integrated application 在特定技术领域或产业生态中,将专利技术与标准制定、实施过程进行有机结合与协同运用的实践 模式。 4 基本要求 4.1 合法合规。应按照附录D的要求开展工作,保护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保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利用专利和标准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4.2 公平、合理、无歧视。要考虑各相关方的权利,平衡各相关方的利益,合理设置工作流程、许可条件,对同类标准实施人给予平等的许可待遇,兼顾公平和效率。 注1:标准涉及专利管理时,相关方一般包括社会团体、标准提出方、标准起草工作组、专利权人、标准实施者、专利披露者、审查专家组等。 注2: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并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活动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 4.3 鼓励创新。鼓励团体标准采纳包含先进技术的专利,推动专利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促进专利的应用推广,激励专利权人的创新积极性。 4.4 公开透明。标准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专利宜纳入团体标准。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涉及专利的信息要公开透明。 注:为促进专利融入标准,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可不进行专利必要性的判断,本文件认为已披露的专利为必要专利,专利披露者声明专利为必要性,社会团体成员根据实际需求采纳涉及专利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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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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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5/28 18:30:19 | ||
*由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于2025/5/28 18:30: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28 18: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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