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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发布的T/YCZX 0001—2025《烟台市绿色饭店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YCZX》制定。T/YCZX 0001—2025《烟台市绿色饭店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
2025年05月17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370600MJE307875G 发证机关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业务范围 政策宣传、行业自律、调查研究、交流合作、标准制定、咨询服务、会展招商、业务培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洪海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8号六楼办公室 邮编 : 264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YCZX 0001—2025
中文标题   烟台市绿色饭店评价规范
英文标题   Yantai City Eco-Friendly Hotel Certification Guidelines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99 有关公司(企业)组织管理的其他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民经济分类   H6110 旅游饭店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7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5月24日
起草人   王洪海、周家伟、王新、丛丽华、丛美杰、荆晓玲、卢玲、于萍、邓介强、包淑圣、赵宁馨
起草单位   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饭店的术语定义、等级划分与标识、基本要求、绿色设计、安全管理、绿色餐饮及健康管理服务、节能降耗管理、环境保护及健康管理、绿色宣传、网络订餐管理、评价、批准与授证挂牌、时效与摘牌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一年以上经营服务的饭店和餐饮企业。
主要技术内容   3.1 绿色饭店

在规划、建设和经营过程中,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健康、低碳环保、资源循环化利用为理念,以科学的设计和有效的管理、技术措施为手段,以资源效率的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服务的饭店。

4 等级划分与标识

4.1 绿色饭店(餐饮企业)的等级分为五个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分别以灯塔的数量表示。一级为最低等级,五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表明绿色饭店在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水平越高。
4.2 绿色饭店的标志图案由灯塔图案构成,灯塔的数量直观地代表了饭店的等级:一个灯塔象征一级,两个灯塔代表二级,三个灯塔对应三级,四个灯塔表示四级,五个灯塔则标志着最高的五级。
5 基本要求

5.1 饭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防疫、环保、节能、消防、安全、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正规、合法经营。
5.2 制定绿色计划,明确目标和具体措施,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的预防和管理体系,以及环境管理体系。
5.3 树立绿色经营理念,遵守绿色企业的规范条件,制定绿色行动考核及奖励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绿色行动。
5.4 建立绿色行动的预算资金及人力资源的支持机制,确保绿色计划的顺利实施。
5.5 组织绿色饭店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对应的考核机制,以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5.6 有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绿色消费的宣传行动,营造绿色消费环境氛围,对消费者的节约、环保消费行为能够提供多项鼓励措施。
5.7 建立绿色企业的相关文件档案,确保饭店近年来无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超标事故。
5.8 饭店应有明确的禁塑制度,严禁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餐具,以减少塑料污染。
5.9 建立明确的分餐制管理制度,实现餐具、菜(饮)品等的不交叉、无混用的餐饮方式,确保食品安全。
5.10 积极推进饭店智能化建设和服务,按 LB/T 020 规定执行,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5.11 饭店装修风格、企业文化、服务理念及菜点提供宜体现烟台文化传承。增强地方文化特色。
5.12 应符合 SB/T 10580 规定的现场管理规范,确保饭店运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5.13 应符合 GB/T 40042 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确保饭店的全面合规性。

6 绿色设计

除应符合 GB/T 21084-2007第6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6.1 环境设计
6.1.1 饭店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远离高辐射、高污染、高危险源地区。饭店选址应确保公共交通便利,并合理设置停车场所。
6.1.2 饭店内环境噪声应符合 GB 3096 的规定。
6.1.3 饭店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应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6.2 建筑设计

6.2.1 饭店布局设计合理,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6.2.2 饭店布局设计中充分体现当地自然、人文和谐,并注重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6.2.3 饭店布局设计充分考虑当地自然资源、气候环境等特点,避免采用高耗能结构设计。
6.2.4 饭店应采用绿色环保装修材料,合理设计隔热、降噪、保温等材料的利用。
6.2.5 饭店应设有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无油烟、鱼腥等异味,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 18883 的规定。
6.2.6 饭店应设置明显的无烟标志。
6.2.7 饭店显著位置应设置外购绿色原料告示牌和绿色标志牌匾等绿色行动相关宣传材料。

6.3 绿色节能设计

6.3.1 应积极利用地热能、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的设计,并设计能源和资源的循环利用系统,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6.3.2 在服务提供和产品形成过程中,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7 安全管理

除应符合 GB/T 21084-2007第7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7.1 公共安全管理

7.1.1 制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7.1.2 设备设施应安全可靠,危险设备、设施及区域设置栅栏隔离或警示标识提示。制定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饭店应配备防火设施、燃气燃油泄漏报警器、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并定期检验,确保其有效性。
7.1.3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配送灭火器,并按照 GB 13495.1 要求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7.1.4 易燃易爆、高压电等设备设施区域应设置栅栏隔离或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安全。

7.1.5 应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设置清晰的应急出口标志和标识,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7.2 生产安全管理

7.2.1 饭店应按照 SB/T 10580 规定的要求,合理布置工作现场。
7.2.2 建立供应商评价系统和采购程序文件,严格执行“票据可查实、留样可取证、网络可追溯”的采购原则。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

7.2.3 采用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原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植物为食品原料。
7.2.4 饭店原辅料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并有清晰的标志标识,避免交叉污染。
7.2.5 饭店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7.2.6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严禁超范围、超量使用。

7.2.7 冷菜配置应在符合GB/T 27306 的规定的专用冷菜调制位置进行,确保冷菜制作过程卫生安全。

7.2.8 餐(饮)具的消毒应符合 GB 14934 的要求,不应使用一次性餐具。提倡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7.2.9 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应符合 GB 14930.1 的要求,确保洗涤剂安全无害。

7.2.10 餐(饮)具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 GB 14930.2 的要求,确保消毒效果达标。

7.2.11 建立厨房用品使用台账。详细记录用品的使用情况,便于管理和追溯。

8 绿色餐饮及健康管理服务

除应符合 GB/T 21084-2007第11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8.1 制定绿色餐饮服务规范,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广环保、健康、可持续的餐饮服务模式。

8.2 引导文明消费,倡导合理消费,避免消费者多点误购。推行小份菜碟,提供打包、存酒等服务。
8.3 饭店不应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吸管和餐具,打包服务避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
8.4 饭店提供餐饮分餐制服务,并严格按照 GB/T 39002 的要求执行。

9 节能降耗管理

除应符合 GB/T 21084-2007第8章、第9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9.1 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积极引进新型节水、节能设备设施,加强水资源的回收利用。
9.2 应实行水、电、煤(油)等能源的消耗定额管理,明确责任制,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9.3 用能消耗量至少每月监测一次,建立能源消耗计量台账,实时掌握能源使用情况。

9.4 做好通风、制冷和供暖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清洁管理,并配有监控系统。确保设备高效运行,降低能耗。

10 环境保护及健康管理

除应符合 GB/T 21084-2007第10章、第11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0.1 严格遵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确保环境不出现污染超标的情况。
10.2 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厨房油烟排放应符合 DB37/ 597 的规定。
10.3 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理。
10.4 食品垃圾、厨房垃圾应使用独立加盖容器,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
10.5 应设置危险废弃物专用存放点,确保包装安全,并委托具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理。

11 绿色宣传

除应符合 GB/T 21084-2007第12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1.1 开展宣传绿色饭店、促进绿色消费的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
11.2 创建绿色饭店活动有媒体的相关报道。
11.3 积极宣传绿色饭店活动,争取得到客人的支持和赞同。同时对顾客做好分类处理垃圾的宣传,保持店堂内外环境清洁。

12 网络订餐管理

12.1 网络订餐服务应符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12.2 网上公示的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应真实有效,与实物相一致。
12.3 网络订餐应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进行配送,严禁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餐具。




13 评价

13.1 评价组织

13.1.1 申报单位内审工作人员应对绿色饭店相关文件进行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
13.1.2 申报单位应按照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指定渠道申报。
13.1.3 饭店自愿向绿色饭店评定机构递交申请材料,评定机构于规定日期内核实申请材料,并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向受理企业寄发绿色饭店评定标准及相关资料。
13.1.4 饭店根据标准自查并实施改进,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后,向评定机构申请评审。
13.2 绿色饭店的评价机构是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负责烟台市绿色饭店的评价和批准;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负责烟台市绿色饭店的评价组织工作。
13.3 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组织的评价小组应按照本文件规范性附录 A 评分表的要求进行绿色饭店的评价工作。
13.4 评价流程
图 1 绿色饭店认定流程图

14 批准与授证挂牌

14.1 批准
将评审组现场评审通过的企业,报烟台市绿色饭店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核,并于两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14.2 授证挂牌

14.2.1 通过绿色饭店批准的单位应授予相应等级的烟台市绿色饭店证书牌匾和绿色饭店宣传物。
14.2.2 证书、牌匾由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统一制作、核发。

15 时效与摘牌

15.1 时效 

对已经评定为《烟台市绿色饭店》的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等级复核,每四年进行重新评定,对严重降低或复核达不到评定标准的餐厅,根据其不同程度分别给予通报、降级和取消。

15.2 摘牌

15.2.1 在有效期内发生违法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餐饮企业,给予摘牌处罚;
15.2.2 在有效期内被媒体负面曝光且情况属实的餐饮企业,给予摘牌处罚;
15.2.3 发现其他法定禁止行为的,授牌机构有权给予摘牌处罚;
15.2.4 被摘牌餐厅由烟台市绿色饭店评定委员会发布摘牌通知;
15.2.5 摘牌信息在协会信息报、网站、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平台发布。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5/17 20:04:43

*由烟台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于2025/5/17 20:04: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17 20: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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