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自我承诺
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的T/GZCBD 014—2025《饮用天然泉水》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ZCBD》制定。T/GZCBD 014—2025《饮用天然泉水》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5年05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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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MJR8009624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国家品牌建设政策,提高贵州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自律管理、交流与合作等(详见章程)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曹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贵州省品牌中心15楼 | 邮编 : 55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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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ZCBD 014—2025 | ||
中文标题 | 饮用天然泉水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60.20 无酒精饮料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690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0日 | ||
起草人 | 余刚兰、曾锐、靳慎言、熊齐荣、李东丽、李荣英、李德玖、顾苏彬、朱小勇、李光伦、陈思华、郭刚、王华、高冬先、王生海、罗蔚、朱丽、王泽方 | ||
起草单位 | 毕节市质量发展中心、毕节市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会、毕节市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中心、贵州黔程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毕节市七星关区宜万家山泉水厂、贵州花都饮品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飞龙雨实业有限公司、毕节市乌箐天然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晶露液山泉水厂、贵州龙井源泉水业有限公司、贵州高原鹤乡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金沙金坪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市农投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市茶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毕节酒厂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饮用天然泉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毕节市域内生产的预包装饮用天然泉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饮用天然泉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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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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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5/16 10:47:05 | ||
*由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于2025/5/16 10:47: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16 10: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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