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T/JSPCA 002—2025《江苏省零售药店分级评价管理办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PCA》制定。T/JSPCA 002—2025《江苏省零售药店分级评价管理办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
2025年05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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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80673P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信息咨询、培训、制定行规行约、交流合作、出版刊物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冬宁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号三楼 | 邮编 : 21000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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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PCA 002—2025 | ||
中文标题 | 江苏省零售药店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 ||
英文标题 | Management Rules for Evaluation and Grading of Retail Pharmacy in Jiangsu Provin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F52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起草人 | 茅宁莹、张蔚、李军、吴培、俞心怡、胡楠清、丁远锋、张亚军、檀朝明、李志国、王惠芳、孙静、李华云、崔颖露、周雪飞、束玲、赵志静、吕利红、付静英、张赟、马影、何学志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江苏润天医药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德信行分公司、江苏德轩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雷允上国药连锁总店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徐州中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机构;评价指标与方法;评价等级;评价程序;零售药店分级评价标准指标体系;评价否决项指标。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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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5/9 16:17:39 | ||
*由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于2025/5/9 16:17:3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9 16: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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