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疫苗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疫苗行业协会发布的T/CAV 012—202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设置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V》制定。T/CAV 012—202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设置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疫苗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疫苗行业协会
2025年05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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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疫苗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1793G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国际合作、理论研究、信息交流、书刊编辑、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封多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11号3号楼3层302 | 邮编 : 100027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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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V 012—2025 | ||
中文标题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设置与管理规范 | ||
英文标题 | Standard for managing suspected adverse events following immunization and setting treatment area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1 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 27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3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
起草人 | 孟凡亚、王斌冰、刘志荣、吴家兵、徐庆华、谈媛媛、靳玉惠、戚小华、邓秋云、韦佳楠、任晓旭、苗智莹、赵书平、徐飞、唐继海、孙永、薛文庆、胡文怡 |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庆阳市西峰区温泉卫生院、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设置要求 5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 管理要求 6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与报告 附录A(规范性)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物品配置清单 附录B(规范性)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肾上腺素用法和AEFI处置与报告流程图 附录C(规范性)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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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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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5/8 10:34:44 | ||
*由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于2025/5/8 10:34:4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8 10: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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