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验检测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发布的T/CITS 367—2025《无人机集群智能协同检测系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TS》制定。T/CITS 367—2025《无人机集群智能协同检测系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2025年05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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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088551172E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理论研究 专业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展览展示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夏扬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 | 邮编 : 10012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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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TS 367—2025 | ||
中文标题 | 无人机集群智能协同检测系统通用要求 | ||
英文标题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intelligent collaborative detection system of UAV swarm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31 电信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28日 | ||
起草人 | 陈谋、韩增亮、邵书义、雍可南、周同乐、王晓龙、黄朝春、吴颖、王昂、吴靑松、陈文超、齐洪豪、戴永东、王茂飞、符瑞、鞠玲、王神玉、郭克信、余翔、何玉庆、刘岩、吴永利、汪贤峰、时俊伟、王艳杰、徐敬铭、包瑾 | ||
起草单位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航金城无人系统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通标中恒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多旋翼无人机集群在智能协同检测领域的缩略语、系统组成、功能要求、安全要求、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无人机集群在大型建筑物外观巡检、输电线巡检、环境监测、农业植保等领域的智能协同检测应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多旋翼无人机集群在智能协同检测领域的缩略语、系统组成、功能要求、安全要求、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无人机集群在大型建筑物外观巡检、输电线巡检、环境监测、农业植保等领域的智能协同检测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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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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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4/30 16:25:13 | ||
*由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于2025/4/30 16:25: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4/30 16: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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