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师协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药师协会发布的T/GDLPA 01—2025《广东省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给付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LPA》制定。T/GDLPA 01—2025《广东省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给付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药师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药师协会
2025年04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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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药师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7638460555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开展药学等研究,组织交流,人才培训,出版刊物,建立网站,举办展览。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文青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1711-1712房 | 邮编 : 5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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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LPA 01—2025 | ||
中文标题 | 广东省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给付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1 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F52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
起草人 | 张茜、覃军、黄文青、邓广海、刘载军、彭刚、蓝永锋、吴志坚、黄小龙、梁琪、黄敏、高明、符倩、李晖、蔡勇科、梁桂芳、黄小鸟、陈潮升、陈伟华、朱艳霞、张杨飞、周露、杨雅媛、彭李莎、赵慧、谢鸣坤、刘振华、黄秀琴、汪小惠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药师协会、广东省中医院、岭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广州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华润德信行医药(广东)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标准的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给付编排原则、要求与实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零售药店中药饮片调配给付,对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采购、验收、调剂等过程的管控,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公众科普等都具有参考价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提出标准所涉及的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规定中药饮片处方给付的术语、定义及具体的中药饮片处方给付内涵。 4.给付编排原则 说明中药饮片正名应按汉语拼音顺序编排,划分应付正名类型。 5.要求与实现 说明处方中药饮片品种的筛选与确定、处方饮片习用名的确定与修订、中药饮片处方应付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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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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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4/16 16:07:54 | ||
*由广东省药师协会于2025/4/16 16:07: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4/16 16: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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