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发布的T/DZJN 195—2023《消费品质量分级 燃气灶》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DZJN》制定。T/DZJN 195—2023《消费品质量分级 燃气灶》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2025年04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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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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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DZJN 195—2023 | ||
中文标题 | 消费品质量分级 燃气灶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1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0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6月05日 | ||
起草人 | 孙飞、秦新华、傅平、王成、王兆军、张炳卫、李平、王忠爱、梁上音。 | ||
起草单位 | 芜湖美的智能厨电制造有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度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中山市开力品牌营销有限公司、浙江优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分级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的燃气灶的质量分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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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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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4/16 10:01:47 | ||
*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于2025/4/16 10:01:4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4/16 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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