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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经济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发布的T/CSTE 0712—2025《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商用冷柜 第2部分:自携式陈列柜》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STE》制定。T/CSTE 0712—2025《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商用冷柜 第2部分:自携式陈列柜》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2025年04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2731K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 书刊编辑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检良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 邮编 : 10008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STE 0712—2025
中文标题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商用冷柜 第2部分:自携式陈列柜
英文标题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grading and forerunner — Commercial refrigerated cabinets — Part 2: self-contained commercial refrigerated cabinets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130.20 商用制冷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346 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起草人   马超、韩晓婉、司春强、成俊亮、叶闽平、李飞、苏功兵、高云峰、沈炜琪、黄益峰、杨文举、沈苗苗、方凯、李浩淼、张良异、钱晨、郑燚、何成志、汪根法、伍明楚、李鸣、杜付桂、张玉龙、杨萍、邢姗。
起草单位   中粮工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冰山松洋冷链(大连)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冷链集成有限公司、江苏星星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奥特冷机系统(常熟)有限公司、广东斯柯电器有限公司、上海通用富士冷机有限公司、青岛大上冷链有限公司、铂科冷链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中国技术经济学会、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雪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天门顾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艾斯伦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智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自携式陈列柜产品质量分级及企业标准水平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销售、陈列和储存食品的自携式陈列柜产品质量分级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领跑”产品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或评价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4/11 17:16:30

*由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于2025/4/11 17:16:3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4/11 17: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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