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发布的T/SDL 12—2025《深圳市新型配电系统用电安全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DL》制定。T/SDL 12—2025《深圳市新型配电系统用电安全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
2025年04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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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50267921XL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行业协调、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宋新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20号供电局大楼旧楼302 | 邮编 : 51800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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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DL 12—2025 | ||
中文标题 | 深圳市新型配电系统用电安全评价标准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Electrical Safety of Shenzhen's New Distribution System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
起草人 | 王泽霖、周喜、王安琪、周军、马新兵、姚淼、王斐、徐昊、于嘉敏、邓艳榕、杨盈娟、徐炜杰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深圳市华睿欣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华建电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新型配电系统(含分布式光伏、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用电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对象、依据、方法、报告要求及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型配电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及改造过程中的用电安全评价,其他类似场景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涉及传统配电网安全评价内容。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 评价原则;5 评价对象;6评价依据;7评价方法;8评价报告。本标准由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批准发布,由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文件执行期间,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西2号深圳供电局大楼,邮编:518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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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4/3 15:05:41 | ||
*由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于2025/4/3 15:05:4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4/3 15: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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