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的T/CAQI 423—2025《锂离子电池用碳纳米管复合导电浆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QI》制定。T/CAQI 423—2025《锂离子电池用碳纳米管复合导电浆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25年04月0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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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27C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交流 专业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丽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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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QI 423—2025 | ||
中文标题 | 锂离子电池用碳纳米管复合导电浆料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9.100.20 碳纤维材料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09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起草人 | 张永毅、邱松、康黎星、赵静娜、尤瑞滨、李新华、刘道甫、佘国华、张红军、蒋庄、尹航、李圆、张景春、王东卫、王启军、陈国顺、苏敏、李华 | ||
起草单位 |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盛禾(平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汉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碳寻新材料有限公司、遵义市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烯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碳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华兴中科标准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用碳纳米管复合导电浆料(以下简称复合导电浆料)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在锂离子电池领域使用碳纳米管作为主要导电介质的液相体系产品的设计、生产、质量检验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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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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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4/1 13:55:53 | ||
*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于2025/4/1 13:55:5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4/1 13: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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