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T/ACEF 194—2025《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ACEF》制定。T/ACEF 194—2025《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5年03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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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环保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9728J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环境论坛,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开发,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技术推介,标准制定,培训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玉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 邮编 : 10001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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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ACEF 194—2025 | ||
中文标题 | 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the treatment and recycling of rural centralized domestic sewag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60.30 污水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05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19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3月19日 | ||
起草人 | 夏训峰、刘勇丽、刘希平、林彰文、刘愿军、边玉彬、郑丽丽、赵伟华、李伟、黄江锋、林自军、郑向群、罗春辉、丁炜鹏、张旭擎、魏潇淑、栗萍、宋宁。 | ||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文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环保联合会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北京易境创联环保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永康市水投排水有限公司、青岛理工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浙江亿凯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环博通生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邯郸监测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总则、资源化利用模式、分质处理及利用、运维管理及风险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5m3/d~500m3/d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及资源化的利用的设施新建、扩建和改建。 | ||
主要技术内容 | 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资源化利用模式、分质处理及利用、运维管理与风险评估。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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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3/21 14:10:26 | ||
*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25/3/21 14:10:2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3/21 1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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