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发布的T/CIQA 110—2025《再加工纤维原材料 新非织造布余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QA》制定。T/CIQA 110—2025《再加工纤维原材料 新非织造布余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03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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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5923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段小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大街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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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QA 110—2025 | ||
中文标题 | 再加工纤维原材料 新非织造布余料 | ||
英文标题 | Recycled fiber raw materials—New nonwovens leftover materia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9.080.30 纺织物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1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3月11日 | ||
起草人 | 刘锦瑞、于泓锦、魏孟媛、张庆建、高永刚、张向丽、孙丽霞 | ||
起草单位 | 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海关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河北仓通贸易有限公司、临清市金兴纺织原料厂、河北自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宫市创宏纤维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宇洋卫生材料有限公司、鸡泽新锐纺织有限公司、珠海市成通纺织工贸有限公司、德栋化纤厂、鑫贝尔化纤厂、夏津顺方化纤厂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给出了作为再加工纤维原材料的新非织造布余料的分类,规定了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等,描述了相应的试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可再加工成纤维的新非织造布余料,也适用于可加工成高分子颗粒类的新非织造布余料。 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木浆的复合非织造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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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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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3/11 14:11:05 | ||
*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于2025/3/11 14:11: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3/11 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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