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自我承诺
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发布的T/WZS 0011—2025《道路运输 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紧急切断阀》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WZS》制定。T/WZS 0011—2025《道路运输 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紧急切断阀》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2025年03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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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300502105929L | 发证机关 | 温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研究 开发 交流 协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志强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6号金城大厦E幢425室 | 邮编 : 325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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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WZS 0011—2025 | ||
中文标题 | 道路运输 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紧急切断阀 | ||
英文标题 | Emergency shut-off valve for tank vehicles transporting liquid dangerous goods on road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16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7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3月27日 | ||
起草人 | 吴开拓、杨冬伟、卢文伟、汪成周、赵炳涛、蒋可政、胡勇、张海波、陈海耀、朱露根、池志翔、胡陈春、叶建中、王德妙、董金新、陈博、陈耀、陈若丽、杨建华、麻祖豪、李凯、李敬堂。 | ||
起草单位 | 浙江嘉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嘉隆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格鲁仕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温州威英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温州市荣信科技有限公司、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球豹阀门有限公司、浙江瑞美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超达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泰阀门有限公司、浙江旋东阀门有限公司、浙江冠正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跃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温州自吸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用紧急切断阀,液体危险货物仅限GB 18564.1-2006附录A罐体设计代码第三部分为B的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 | ||
主要技术内容 | 紧急切断阀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用于-29 ℃及以下工况的钢制紧急切断阀的阀体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温夏比冲击试验要求,用于-46 ℃及以下工况的钢制紧急切断阀应符合低温密封性能的要求。 紧急切断阀应可设置易熔元件或与带有易熔元件的装置共同使用,当环境温度达到75 ℃±5 ℃时,易熔元件应在≤30min时间内能熔融,使紧急切断阀自动关闭,且阀瓣、阀座与阀体接触面等处无可见泄漏。 紧急切断阀的驱动装置应能连接远程控制系统,当发生意外状况时,远程控制系统能正常关闭紧急切断阀。 当紧急切断阀外部发生碰撞等意外损坏时,其设计的剪式结构(剪切槽设计)应保证留在罐体独立仓包裹范围之内的密封机构完好无损。 紧急切断阀闭合时,将介质控制在罐体独立仓内部,应无泄漏;打开时,允许介质流进罐体独立仓实现装料作业,允许介质从罐体流进流体管道进行卸料作业。 当紧急切断阀的自动驱动装置无法使用时,应能用辅助方式打开紧急切断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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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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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3/3 15:57:58 | ||
*由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于2025/3/3 15:57:5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3/3 15: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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