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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护理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护理学会发布的T/CNAS 37—2023《气道净化技术护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NAS》制定。T/CNAS 37—2023《气道净化技术护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护理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护理学会
2025年02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华护理学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5422A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国际交流 书刊编辑 业务培训 展览展示 成果鉴定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吴欣娟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 邮编 : 10071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NAS 37—2023
中文标题   气道净化技术护理
英文标题   Nursing carein airwayclearance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Q841 医院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4日
实施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起草人   齐晓玖、张素、么莉、王志稳、刘宇、李春燕、张红梅、常红、李月美、张春燕、张智霞、黄峥、黄仕明、崔妙玲、张会芝、高玉芳、鲜于云艳、蔺红静、马宏文、黄丽红、夏金根、周宏珍、王玫、王慧婷、贾燕瑞、潘瑞丽
起草单位   北京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护理学院、中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北京护理学会、河南省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青海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临汾市中心医院、郑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气道净化护理的基本要求、气道净化的适应证和技术选择、气道净化技术的实施、实施中的观察与监测、停止气道净化的指征。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注册护士。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2/10 13:09:19

*由中华护理学会于2025/2/10 13:09: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2/10 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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