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发布的T/CRHA 124—2025《过氧化氢低温灭菌技术操作指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RHA》制定。T/CRHA 124—2025《过氧化氢低温灭菌技术操作指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2025年01月2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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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717837019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学术交流、转化医学、人才培养、指导实践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明晓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7号楼8层 | 邮编 : 10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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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RHA 124—2025 | ||
中文标题 | 过氧化氢低温灭菌技术操作指引 | ||
英文标题 | Operating guidelines for hydrogen peroxide steriliz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C 05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1月25日 | ||
起草人 | 莫军军、王华芬、宋瑾、胡国庆、席英华、任顾群、金云玉、刘爱华、王艳、王世英、梁玉琴、朱玲珠、顾菁华、沈红梅、赵建江、黄芳、饶冬霞、王娟、李正英、田红、韩风、朱雷 | ||
起草单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人民医院、西安凤城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台州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福迪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杭州市妇产科医院、爱诺美康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过氧化氢低温灭菌操作的基本要求、操作人员要求、安全生产要求、耗材使用要求、灭菌技术操作指引、灭菌效果监测、常见报警原因分析与处理对策及设备维护与保养的指示。 本文件适用于应用过氧化氢低温灭菌技术(包括应用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和低温汽化过氧化氢灭菌器)进行灭菌操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操作人员。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采用的整体结构为: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基本要求;6、操作人员要求;7、安全生产要求;8、耗材使用要求;9、灭菌技术操作指引。 本文件适用于应用过氧化氢低温灭菌技术(包括应用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和低温汽化过氧化氢灭菌器)进行灭菌操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操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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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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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17 20:23:23 | ||
*由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于2025/1/17 20:23:2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17 2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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