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质量协会发布的T/ZZB 3671—2024《柴油车氮氧化物(NOx)检测仪》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ZB》制定。T/ZZB 3671—2024《柴油车氮氧化物(NOx)检测仪》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质量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质量协会
2024年12月3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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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质量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02741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咨询、信息管理、质量培训、质量会议、质量咨询、用户服务与评价、学术交流、编辑专业书刊、技术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继响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301室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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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ZB 3671—2024 | ||
中文标题 | 柴油车氮氧化物(NOx)检测仪 | ||
英文标题 | Diesel vehicle nitrogen oxides (NOx) measuring instrumen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1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R 17 | ||
国民经济分类 | C402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 | ||
起草人 | 朱坚磊、杨宏杰、丁宗英、康野、三先军、吴正达、何睿、栾海龙、叶振州、章群峰、严瑜琳、张金仁、周天龙、王宝强、王华。 | ||
起草单位 |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杭州三敦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杭州顺祥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义乌市恒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柴油车氮氧化物(NOX)检测仪(以下简称“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NO2-NO转化法将NO2转化成NO后再测量氮氧化物(NOX)浓度,并具有CO2浓度测量功能的柴油车氮氧化物(NOX)检测仪。其他同类产品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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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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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28 21:38:38 | ||
*由浙江省质量协会于2024/12/28 21:38: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28 2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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