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发布的T/SSFSIDC 021—2024《认股权综合服务工作准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SFSIDC》制定。T/SSFSIDC 021—2024《认股权综合服务工作准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2024年12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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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97881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信息、中介、咨询、培训、考察、商务等服务,并承担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建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525弄5号A幢 | 邮编 : 20012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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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SFSIDC 021—2024 | ||
中文标题 | 认股权综合服务工作准则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integrated warrants servic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6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11 | ||
国民经济分类 | J679 其他资本市场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
起草人 | 丁颖芳、顾建华、刘宇、林晓君、陈堃、张露微笑、单筱轩、靳园园 | ||
起草单位 |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有限公司、浦东国际金融研究和服务中心、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现代服务业标准创新发展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确立了认股权通过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非公开发行、登记托管、转让和行权等活动的总体原则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认股权相关业务活动,为各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参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认股权持有人、合格投资者、服务机构等。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认股权非公开发行 4.1 认股权非公开发行主体要求 4.2 合格投资者要求 4.3 非公开发行流程 5 认股权登记托管 5.1 一般规定 5.2 初始登记 5.3 非最终行权的变更登记 5.4 注销登记 6 认股权转让 6.1 一般规定 6.2 单向竞价转让 6.3 协议转让(信息披露) 6.4 非公开协议转让(信息不披露) 6.5 信息披露 7 认股权行权 7.1 行权主体 7.2 行权方式 7.3 变更登记 8 争议解决 附录A(资料性) 认股权非公开发行申请(标的企业发行)表 附录B(资料性) 认股权非公开发行申请(标的企业股东发行)表 附录C(资料性) 非公开发行认股权方案 附录D(资料性) 认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附录E(资料性) 认股权持有人名册表 附录F(资料性) 认股权持有人确权表 附录G(资料性) 认股权转让(单向竞价和线上协议转让)申请表 附录H(资料性) 认股权转让(线下非公开协议转让)申请表 附录I(资料性) 认股权转让说明书 附录J(资料性) 认股权意向受让(单向竞价转让)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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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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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24 11:52:52 | ||
*由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于2024/12/24 11:52:5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24 11: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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