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衡器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衡器协会发布的T/CWIAS 0002—2023《动静两用电子汽车衡(整车式)》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WIAS》制定。T/CWIAS 0002—2023《动静两用电子汽车衡(整车式)》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衡器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衡器协会
2024年12月25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衡器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4569J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国际交流 咨询服务 展览展示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戚汝东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北三环西路43号青云当代大厦806室 | 邮编 : 100086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WIAS 0002—2023 | ||
| 中文标题 | 动静两用电子汽车衡(整车式)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7.10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N13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4050 衡器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01日 | ||
| 起草人 | 范韶辰、胡晓曼、申东滨、席东旭、谷建斌、张俭成、陈增典、唐振中、尹大 为 | ||
| 起草单位 | 山东金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梅特勒-托利多(常 州)测量技术有限公司、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陕西四维衡器 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申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被测车辆的全部轮轴静止在或低速(通常车速不大于 10km/h)运行状态行驶在电子汽 车衡的承载器上,采用整车称量方式确定被称车辆总重量的电子汽车衡。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动静两用电子汽车衡(整车式)产品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动/静态计量准确度等 级之间的关系,动/静态称量模式相互之间的转换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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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23 18:40:01 | ||
*由中国衡器协会于2024/12/23 18:40:0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23 1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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