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发布的T/CASME 1804—2024《垃圾发电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ME》制定。T/CASME 1804—2024《垃圾发电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2024年12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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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1136-3/社证字第3320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斐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航空胡同32号 | 邮编 : 10003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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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SME 1804—2024 | ||
中文标题 | 垃圾发电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 ||
英文标题 | Waste-to-energy incinerators and waste heat boiler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060.01 燃烧器、锅炉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J 98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1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起草人 | 吴利强、王韬、陈忠杰、陈敏莉、陆惠强、沈亚洪、焦俊杰、陈根伟、费海权、杨 芳、陈振飞、郑忠其、沈 明、常一飞、宋振烨、夏国清、张晓滨、陈晓红、闻海强、黄焕敏、黄孝东、徐惠学、徐李卉、吴跃杰、陈辉、顾达、沈佳辉、夏爱忠、陆增强、金晨杰、沈佳峰、吴昊、黄建国、蒋玉清、屠金昌、钟伟锋、钱晓波、陈大勇、王晓强、潘明睿、高建民、臧坤新 | ||
起草单位 | 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景顺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桐乡市新磊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新都水泥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焚烧有机物、生活固体废弃物的垃圾发电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等。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垃圾发电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的型号、结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涂装、随机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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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23 10:07:23 | ||
*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于2024/12/23 10:07:2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23 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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