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口腔医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口腔医学会发布的T/CHSA 092—2024《口腔全瓷修复材料应用专家共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HSA》制定。T/CHSA 092—2024《口腔全瓷修复材料应用专家共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口腔医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口腔医学会
2024年11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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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口腔医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8514J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开展口腔医学 学术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郭传瑸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四层 | 邮编 : 10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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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HSA 092—2024 | ||
中文标题 | 口腔全瓷修复材料应用专家共识 | ||
英文标题 | Expert consensus on the application of materials for all-ceramics in stomatolog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60.01 牙科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29日 | ||
起草人 | 周永胜、韩建民、冯海兰、张磊、刘云松、潘韶霞、杨坚、叶红强、孙玉春、吕珑薇、张晓、陈立、刘洋、林红、刘洪臣、陈吉华、于海洋、蒋欣泉、黄翠、江青松、李彦、傅柏平、李长义、程辉、麻健丰、陈小冬、王焱。 | ||
起草单位 |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给出了口腔全瓷修复材料命名、分类、性能和应用等全瓷修复的一般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口腔全瓷修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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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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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1/29 19:01:27 | ||
*由中华口腔医学会于2024/11/29 19:01:2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1/29 19: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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