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967—2024《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工作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制定。T/CAS 967—2024《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24年11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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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41-6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秀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 邮编 : 10004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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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S 967—2024 | ||
中文标题 | 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工作指南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for the linkage of technology、patents and standard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词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
起草人 | 闫坤、颜方沁、郑楠、张会丽、高睿、黄智达、黄兴德、马冀、王芳、宋阳、张勇、刘洋、于彩灵、丁彦辞、王昕、杨巧样、朱辉果、周午贤、皇锐、郭冬 |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辽宁省中科知高新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浙江奇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机研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浙江知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工作的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组织开展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专利 patent 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注:在特定情形下,专利也用于指代专利文献或者作为专利权的简称。 [来源:GB/T 21374—2008,3.2.1] 3.2 标准 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注2: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 注3:诸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等,由于它们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修正或修订保持与最新技术水平同步,因此它们被视为构成了公认的技术规则。其他层次上通过的标准,诸如专业协(学)会标准、企业标准等,在地域上可影响几个国家。 [来源:GB/T20000.1—2014,5.3] 3.3 标准必要专利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包含至少一项必要权利要求的专利。 [来源:T/CAS 708—2023 T/CIPS 05—2023,3.5] 3.4 技术专利化 Technology patenting 将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或技术改进等技术研发成果,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的过程。(商业秘密保护除外。) 3.5 专利标准化 Patent standardization 在标准制定活动中,把专利技术转化成技术标准或者在技术标准中包含专利的技术方案,标准成为专利技术的推广载体。 3.6 标准产业化 Standard industrialization 将标准化的技术、产品或服务转化为实际的产业活动,以实现规模化生产和市场化应用。 3.7 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 linkage of technology, patents, and standards 通过技术研发、专利保护和标准研制的相互作用和协同发展,将技术转化为专利并进一步形成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保护、应用、推广,形成良性的创新驱动发展的循环体系,从而推动行业发展和创新升级。 3.8 创新主体 Innovation entity 在技术研发、专利保护以及标准研制和推广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实现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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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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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1/29 9:38:10 | ||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24/11/29 9:38:1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1/29 9: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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