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JSAS 066—2024《回收白土油》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AS》制定。T/JSAS 066—2024《回收白土油》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2024年11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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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55945Q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科普、培训、咨询、信息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峰 | ||
依托单位名称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918室 | 邮编 : 21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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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AS 066—2024 | ||
中文标题 | 回收白土油 | ||
英文标题 | Recycling white clay oi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5.14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E42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5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 ||
起草人 | 王志琴、类昌众、胡继国、范得宝、路学军、董红明、张文凯、刘磊、汪佳佳。 | ||
起草单位 | 江苏润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连云港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江苏中之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瑞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兴旺大豆渣加工厂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回收白土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白土油 recycling white clay oil 粮油及其下游植物油深加工行业的下脚料回收白土经水浸出、油水分离、脱水等加工工序生产的物质。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回收白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表1 回收白土油技术指标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气味 具有白土油固有气味,无异味 GB/T 5525 含油量(质量分数)/% ≥97.0 GB/T 14488.1 水分及不挥发物(质量分数)/% ≤1.0 GB 5009.236 亚油酸(质量分数)/% ≤1.0 NY/T 3299 酸值(KOH)/(mg/g) ≤120 GB/T 5530 碘值/(g/100g) 80~110 GB/T 5532 皂化值(以KOH计)/mg/g 180~195 GB/T 5534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本文件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5.2 组批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生产一罐或一釜为一批。 5.3 取样 取样按GB/T 5524的规定进行。每批产品抽取1L样本,将所取样本摇匀后,等量分装于两个干燥清洁的磨口瓶中密封,注明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一瓶用于检测,一瓶作保留样,保留期为该产品由用户检验合格为止。 5.4 判定规则 5.4.1 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5.4.2 检验结果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5.4.3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包装和运输 包装物及运输车辆上应有明显“回收白土油”字样的标志。运输中应注意安全密闭,防止渗漏和标志脱落。使用槽车运输,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6.2 贮存 贮存装置应采用密闭化装置,不应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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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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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1/26 10:54:14 | ||
*由江苏省标准化协会于2024/11/26 10:54:1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1/26 1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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