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T/CHAS 20-4-7—202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 4-7 部分:药事管理 教育与教学》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HAS》制定。T/CHAS 20-4-7—202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 4-7 部分:药事管理 教育与教学》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医院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医院协会
2024年10月2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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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医院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8055D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技术,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谦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内老南楼三层 | 邮编 : 10085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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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HAS 20-4-7—2024 | ||
中文标题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 4-7 部分:药事管理 教育与教学 | ||
英文标题 | Pharmacy administration and Pharmacy practice in Healthcare institutions—— Part 4-7: Pharmacy Management—Education and teaching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 07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
起草人 | 甄健存,赵荣生,杨丽,梅丹,陆进,张威,赵志刚,徐挺,卢晓阳,葛卫红,缪丽燕,张健,张毕奎,菅凌燕 | ||
起草单位 |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京鼓楼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
范围 | 适用于开展药学教育与教学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
主要技术内容 | 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学人员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等教学管理规范,明确了教学体系、教学实施、教学评估、教学研究等各要素。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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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0/20 13:12:48 | ||
*由中国医院协会于2024/10/20 13:12:4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0/20 13: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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