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发布的T/CRRA 1401—2024《废锂电池回收尾渣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RRA》制定。T/CRRA 1401—2024《废锂电池回收尾渣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2024年10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00L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国际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信息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 | 邮编 : 100037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RRA 1401—2024 | ||
中文标题 | 废锂电池回收尾渣处理处置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eatment and disposal of waste lithium batter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10 固态废物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70 | ||
国民经济分类 | F519 其他批发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
起草人 | 刘鲁平、邓朝勇、李石凤、廖瑞雄、李青峰、刘康、甄爱钢 、娄可柏、吴宇鹏、刘雅婷、彭爱平、蔡炳煌、辛宝平、张骞、马全新、刘子帅、于大伟、过海华、乔涛、黄靓、任继刚、陈铭源、王德闯、康伟、王巧菊。 | ||
起草单位 | 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南县瑞隆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五创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绿色先进矿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宜春江理锂电新能源产业研究院、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锂电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南大学资源循环研究院、江西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大学、广东金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废锂电池回收尾渣处理处置的总体要求、回收要求、处理处置和环保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回收企业的废锂电池回收尾渣的处理与处置。 | ||
主要技术内容 | 该标准共包括以下4个章节的技术内容: 第四章总体要求:本章主要对废锂电池回收尾渣处理处置的一般要求、人员要求等做出了规定。废锂电池尾渣回收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的指导建议;实行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额指导要求,关注作业人员健康状况。 第五章 回收要求:本章对废锂电池回收尾渣处理处置中的回收场地、收集、类别、包装、运输和暂存做出规定。明确作业场地需要按处理工艺划分功能区域,并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针对尾渣收集工作,建议采用智能化手段实现高效科学收集;建设尾渣分类标准,提升回收利用价值的指导建议;按不同的尾渣处理废物选择不同的包装容器减少环境影响,方便转运;明确尾渣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的指导建议;对于贮存场地,提出科学、合理的指导性建议,满足环境治理要求。 第六章 处理处置:本章节提出了对废锂电池回收尾渣处理的设备要求、技术要求、数据分析和回收利用。按照尾渣处理工艺配备智能的处理装置、安全监测保护装置以及工作人员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的指导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锂电池尾渣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流程,有助于提升尾渣回收利用率,为企业节约处理成本;提出了处理后尾渣中各部分可再回收利用元素回收率要求,指导企业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处理工艺和参数,进一步优化处理效果。 第七章 环保要求:本章针对尾渣回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和噪声,提出需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按照科学、合理且合规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理的指导建议。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0/14 16:51:53 | ||
*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于2024/10/14 16:51:5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0/14 16:51:53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