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自我承诺
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发布的T/GZDFA 01—2024《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要素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ZDFA》制定。T/GZDFA 01—2024《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要素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
2024年10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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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100MJK893553C | 发证机关 |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
业务范围 | 贯彻政府政策,研究建立数字金融标准;维护会员权益,加强会员沟通;开展相关培训;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委托等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江映霞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88号1503、1504房 | 邮编 : 5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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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ZDFA 01—2024 | ||
中文标题 | 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要素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6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29 其他国家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1月10日 | ||
起草人 | 张小建、颜洁、江映霞、李世强、牛琳、谭茜元、龚磊、梁俊杰、罗玲玲、陈锐浩、梁蔚、劳广源、陈宇翎、韦书倩。 | ||
起草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州冠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涉数字化金融产品纠纷进行互联网仲裁时,其电子化交易流程及提交仲裁应达到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为计划通过互联网仲裁平台或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ODR)平台提交并处理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案件以及批量智审案件的金融机构提供参考。本文件也用于指导当事人建设、实施和改造电子数据存证体系、网络金融案件要素体系、案件批量对接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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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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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0/11 16:48:49 | ||
*由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于2024/10/11 16:48:4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0/11 16: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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