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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发布的T/SHSPTA 003—2024《零售企业医疗器械广告合规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HSPTA》制定。T/SHSPTA 003—2024《零售企业医疗器械广告合规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2024年09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310000501776413K 发证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行业调研,价格管理,质监管理,统计分析,教育培训,信息交流,经济合作,咨询服务,会展出版,国内外交流合作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唐鹏程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滇池路133号 邮编 : 20000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HSPTA 003—2024
中文标题   零售企业医疗器械广告合规管理规范
英文标题   Specification for medical device advertisement compliance management by retail enterprises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01 质量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00
国民经济分类   F52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实施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废止日期  
起草人   胡骏、王广平、许海波、周颖、董玉玲、滕玉琦、毛永刚、高阳、王欣、谢静、王颖、杜建银、杜佳威、盖明琤、胡梦、陈晓艳、严雯雯、陈萌、周亦成、朱松林、陈黎静、朱晶、徐萍、陈会园、韦文苑、居秋芳、曹晴、黄伟俊、陈明申、华佳、蒋金琪、黄蕙、金行达、陈铭、吴飞
起草单位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上海市广告协会、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诺和诺德(上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健康关爱(上海)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得一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盛达健医药有限公司、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药产品零售企业,在医疗器械广告申请、设计、制作、审核、发布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广告相关方要求、企业管理职责、广告管理制度、广告合规教育培训、广告设施设备、广告自评及审核流程、档案管理和自查与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经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连锁门店、单体零售企业等医药产品零售企业(以下简称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超市、卖场等零售企业,亦可参考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广告相关方要求 
4.1 广告主 
4.2 广告经营者 
4.3 广告发布者 
4.4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 
5 企业管理职责 
5.1 零售连锁总部职责 
5.2 零售连锁门店职责 
5.3 单体零售企业职责 
6 广告管理制度 
7 广告合规教育培训 
7.1 培训目标 
7.2 培训内容 
7.3 培训方式 
8 广告设施设备 
8.1 线下设备 
8.2 线上媒体和平台 
9 广告自评及审核流程 
9.1 广告主自评 
9.2 广告主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审核 
9.3 零售连锁总部审核 
9.4 零售连锁门店审核执行 
9.5 单体零售企业审核要求 
10 档案管理 
10.1 广告主业务档案管理 
10.2 广告发布者零售企业档案管理 
10.3 广告经营者档案管理 
10.4 档案分类与归档 
10.5 档案保管与安全 
10.6 档案数字化建设 
11 自查与评估 
附录A (规范性) 医疗器械信息广告内容负面清单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4/9/29 8:46:05
  [公布修改单]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T/SHSPTA 007—2024《零售企业医疗器械广告合规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2024/9/29 8:46:05

*由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于2024/9/29 8:46: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9/29 8: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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