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的T/BIKE 10—2024《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BIKE》制定。T/BIKE 10—2024《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2024年10月2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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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1751E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为会员单位服务,为自行车行业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兵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20弄2号606室 | 邮编 : 20006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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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BIKE 10—2024 | ||
中文标题 |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服务规范 | ||
英文标题 | Internet rental bicycle clear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15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Y 14 | ||
国民经济分类 | O791 家庭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3月01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徐道行、王春生、袁顺杰、王许、游勇、张亚飞、李安、刘起静、戚绳、宋海来、王嘉盟、胡正义、韦飞、周玥彬、储茂阳、王彦博、吴硕、梁明浩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上海沪全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车辆停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谦屿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朝如青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风辕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速通达市容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沪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茂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城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麦市容保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青源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和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宇澄市容服务有限公司、事事安好(上海)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哈啰惠普科技有限公司、摩拜(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清运违规(未备案和违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服务的总则、服务要求和服务评价,界定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对违规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车辆”)进行代清运的企业。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代替 T/BIKE 10-2022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服务规范》。与T/BIKE 10-2022相比增加了清运企业数字化管理系统要求(见附录 A),此要求是第5章服务要求中的基础条件,是否决项。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采用数字化管理,通过现场清运记录仪可摄像设备可以对清运、全过程进行实时录取、实时监控,大大减少了人工采集信息的耗时和遗漏,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清运指令发布、储存过程实现数字化管理避免了工作中差错的发生,对清运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 附录 A由4节20条组成,主要是:基本原则、数字化管理范围、数字化管理的实现和数字化信息要求。而数字化信息要求的实现需要建立清运企业数字化信息平台和暂存场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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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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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于2024/9/28 11:08:5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9/28 11: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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