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发布的T/EERT 050—2024《取水工程物业化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EERT》制定。T/EERT 050—2024《取水工程物业化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4年07月2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3217020899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贯彻方针政策、咨询与培训、技术推广与创新、国际交流、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事项。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胡芬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9层906室 | 邮编 : 310012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EERT 050—2024 | ||
| 中文标题 | 取水工程物业化管理规范 |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property management of water intake project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3.025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62 水资源管理 |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7月30日 | ||
| 起草人 | 罗帷、李全、黄朝辉、钱盛杰、周国伟、赵聚国、曹明建、姚文婷、徐群华、陈宇峰、胡哲、陈彩明、徐洁、乔恩雨、马一青、陈冲、严宇夏、赵谢洁、孙怡、张任远、徐飞燕、刘莹、许雯、余淑琴、钱鸿伟、钱亚荣、常海飞、朱国菊、王宇、方益妹、陆旦、张小惠、陈步青、鲁士辉、陈维、翟梦恩、查海峰、林姿、梁莉萍、陈德龙、朱云晓、孙晓红、姚伟超、章佳瑜、李蔚、裴征艳、姜怡、张毅、杨智琦、沈正兴、杨浩、屠张燕、许峰钢、朱凤铱、濮於良、朱天伟、丁伟、金黄琴、钱群峰、丁飞跃、赵奕飞、冯亚杰、康健、陆伟、殷陆华、段炼、蒋佳怡、张亦斌、哀嘉彬、殷奇佳 | ||
| 起草单位 | 海宁市盐仓江堤管理所、嘉兴市环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宁市水利局、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海宁市水文站、海宁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海盐县河湖与农水管理中心、嘉善县水利局、嘉兴市南湖区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平湖市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服务站、桐乡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水文站、嘉兴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独山枢纽管理所、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盐官枢纽管理所、绍兴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平原河网地区取水工程的物业化管理工作。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取水工程物业化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要求、档案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4/7/23 9:50:03 | ||
*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于2024/7/23 9:50:0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7/23 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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