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发布的T/GDPPA 0004—2024《食品接触用纸及制品产品质量分级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PPA》制定。T/GDPPA 0004—2024《食品接触用纸及制品产品质量分级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
2024年07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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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C03636335K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组织协调、业务交流、技术咨询、编辑会刊、行业培训、技术服务、展览展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翁卓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朱紫后街一号中轻大厦421室 | 邮编 : 51018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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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PPA 0004—2024 | ||
中文标题 | 食品接触用纸及制品产品质量分级标准 | ||
英文标题 |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of Product Quality for Food Contact Paper and Articl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85.0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 30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23 纸制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7月31日 | ||
起草人 | 周斌、陈春霞、熊珺、安田田、陈润权、冯伟科、吴亚辉、赖毅东、董和玉、龙德海、杨博、杨美琴、尹树华、向恒、钟少枢、陈竹、张翠梅、李喜明、张学新、冯秋怡、邓志毅、冯肖敏、张钦城、陈诗其、胡嘉慧、刘洋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东莞)、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锐泽创艺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锐泽纸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盈洁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佳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力川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国家纸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广东省南粤质量技术研究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接触用纸及制品产品质量分级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质量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及制品的质量分级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烘焙用纸 由木纤维或竹纤维等浆料制成,经过浆内或表面处理,具备耐高温等性能,常用于烘焙中防止食物粘在容器上的纸张。 3.2 过滤用纸 具备良好的过滤性能,用于液体和固态物质分离的纸张。 4 产品分类 4.1 按接触的食品分类 按接触的食品类别可划分为: —— 脂肪类:与脂肪类食品接触的纸及制品; —— 水性类:与水性食品接触的纸及制品; —— 干性类:与干性食品(长期贮存)接触的纸及制品。 4.2 按使用场景分类 按使用场景类别可划分为: —— 常规使用的纸及制品; —— 冷链使用的纸及制品:与冷藏或冷冻食品直接接触的纸及制品; —— 高温使用的纸及制品:与高温食品直接接触的纸及制品,包括烘焙用纸及制品、烧烤用纸、蒸笼纸等; —— 过滤用纸及制品:包括茶叶滤纸、咖啡滤纸等。 5 技术要求 5.1 I级要求 除符合表1中I级要求外,应同时符合GB 4806.7、GB 4806.8、FDA 21 CFR 176.170、FDA 21 CFR 176.180要求。 注:高温使用的食品接触用纸及制品还需进行高温迁移测试并应符合表1中矿物油、多环芳烃的技术要求。 过滤用纸需进行迁移测试后评估其安全性能。 5.2 II级要求 除符合表1中II级要求外,应同时符合GB 4806.7、GB 4806.8要求。 5.3 III级要求 除符合表1中III级要求外,应同时符合GB 4806.7、GB 4806.8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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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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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7/15 10:36:38 | ||
*由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于2024/7/15 10:36: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7/15 10: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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