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发布的T/CASEI 038—2024《叉车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EI》制定。T/CASEI 038—2024《叉车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24年05月22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63X6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鉴定评审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华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 | 邮编 : 100029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ASEI 038—2024 | ||
| 中文标题 | 叉车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crapping of the main parts of forklift truck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3.06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01 |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
| 起草人 | 王小燕、庆光蔚、冯月贵、黄莲华、傅顶和、陆军伟、陈黎峰、冯海林、邓志华、王旭辉、宁士翔、王毅、尤海珍、张子健、林其岳、许志伟、杨馨蕾、余鹏程、谢锟、刘启石、陆时明、陶凯石。 |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昆山分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北京市延庆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镇江福马叉车有限公司、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叉车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GB/T 6104.1—2018所定义的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其他工业车辆可参照执行。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叉车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GB/T 6104.1—2018所定义的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其他工业车辆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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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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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4/5/22 14:14:41 | ||
*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24/5/22 14:14:4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5/22 14: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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