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发布的T/WD 120—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通用仓储服务》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WD》制定。T/WD 120—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通用仓储服务》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2024年07月2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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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5970D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展览展示 刊物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燕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605A | 邮编 : 10005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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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WD 120—2024 | ||
中文标题 |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通用仓储服务 |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grading and forerunner-General Warehous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920 通用仓储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 | ||
起草人 | 李小昂、蔺月明、张兵、张彬、雷明富、雷卫良、高国庆、崔雅丽、谢世恩、 李毅、陈源新、彭俊斌、赵英杰、付蒙 | ||
起草单位 |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江苏莘纳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江苏亚东朗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准时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兆航物流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仓储服务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通用仓储服务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 ||
主要技术内容 | (3)术语和定义 通用仓储 general warehousing (4) 基本要求 4.1近三年,企业无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质量事故。 4.2企业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4.3企业可根据GB/T 19001 、GB/T 24001、 GB/T 45001 、GB/T 23331建立并运行相应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建立高水平的相关管理体系。 4.4提供仓储服务的企业应手续齐全,证明文件完整。 4.5特殊岗位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相应部门核发的证书。 (5)评价指标及要求 评价指标分类及指标体系框架:依据T/CAQP 015-2020 T/ESF 0001-2020《“领跑者”标准编制通则》给出的规定,通用仓储服务“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包括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服务能力为仓储服务的核心内容,参照《仓储服务质量要求》《通用仓库等级》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结合行业需求,对通用仓储服务能力提出了相关要求。 服务质量主要为定量指标,共有十项指标,指标要求相对超前,主要根据《通用仓库等级》标准以及现代化行业需求提出相关要求。 (6)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6.1对具体通用仓储服务企业标准的全部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划分为领跑水平(5星级)、优质水平(4星级)、达标水平(3星级),划分依据见表2。 6.2综合评价满足表2中领跑者水平的企业标准为“领跑者”标准,符合表2中领跑者水平的服务为“领跑者”,自我声明标识可使用T/CSTE 0421-2023/T/CAS 703-2023中4.4图4-1自我声明“领跑者”标识,认证标识可使用T/CSTE 0421-2023/T/CAS 703-2023中4.5图5-1“领跑者”认证标识。 6.3综合评价满足表2中优质水平的企业标准为“优质”标准,符合表2中优质水平的服务为“优质”,自我声明标识可使用T/CSTE 0421-2023/T/CAS 703-2023中4.4图4-2自我声明“优质”标识,认证标识可使用T/CSTE 0421-2023/T/CAS 703-2023中4.5图5-2“优质”认证标识。 6.4综合评价满足表2中达标水平的企业标准为“达标”标准,符合表2中达标水平的服务为“达标”,自我声明标识可使用TT/CSTE 0421-2023/T/CAS 703-2023中4.4图4-3自我声明“达标”标识,认证标识可使用T/CSTE 0421-2023/T/CAS 703-2023中4.5图5-3“达标”认证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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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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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5/15 18:43:12 | ||
*由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于2024/5/15 18:43:1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5/15 18: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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