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联国际物流商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工商联国际物流商会发布的T/GJSH 000030—2024《快递集装袋应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JSH》制定。T/GJSH 000030—2024《快递集装袋应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工商联国际物流商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工商联国际物流商会
2024年04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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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工商联国际物流商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MJ4903783J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为国际物流相关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普法宣传、政策咨询、市场调研、信息交流、经济合作、业务培训、人才培养等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付伟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1921号灿辉国际2楼 | 邮编 : 20170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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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JSH 000030—2024 | ||
中文标题 | 快递集装袋应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要求 | ||
英文标题 | Requirements for accounting report o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rom the application of express container bag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Z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G6020 快递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
起草人 | 洪一玮、丁桂花、潘梦云、严海影、陈姝、罗程也、宋敏、江平、路欢欢、陈明、林源婷、刘峻、姚晶晶。 | ||
起草单位 |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复海(上海)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快递协会、杭州宝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对快递企业快递集装袋应用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也可为快递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活动提供方法参考。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快递企业快递集装袋应用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相关的评价流程、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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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4/16 14:25:08 | ||
*由上海市工商联国际物流商会于2024/4/16 14:25: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4/16 14: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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