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发布的T/DZJN 216—2023《锂离子电池产品碳足迹评价导则 第2部分: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DZJN》制定。T/DZJN 216—2023《锂离子电池产品碳足迹评价导则 第2部分: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2024年01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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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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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DZJN 216—2023 | ||
中文标题 | 锂离子电池产品碳足迹评价导则 第2部分:正极材料-磷酸铁锂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4 电池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2月01日 | ||
起草人 | 孙言、黄小燕、沙金、吴孟涛、曹鹏、林国标、李鹏飞、刘超、沈维云、蒋燕锋、吕宏、袁杰辉、王晓超、杨清雨、钟丽坤、李叶双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华赛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维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兴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安耐哲新能源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宜春学院、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北京智泽瑞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产品碳足迹评价导则 第2部分: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术语和定义、原则、范围界定、评价流程、核算方法、评价报告。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原则 4.1 遵循“关键生命周期”理念 4.2 相关性 4.3 完整性 4.4 一致性 4.5准确性 4.6透明性 4.7避免重复计算 5 范围界定 5.1 产品定义 5.2 功能单位 5.3 系统边界界定 6 评价流程 6.1 数据收集 6.2 数据计算 6.3 分配 7 核算方法 7.1 方法选择 7.2 选择与收集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7.3 选择或测定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7.4 计算与汇总产品碳足迹 8 评价报告 8.1 概述 8.2 评价结果有效期 8.3 保密性 附录A(规范性)产品碳足迹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附录B(规范性)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碳足迹评价阶段范围 附录C(规范性)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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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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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3 10:50:48 | ||
*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于2024/1/23 10:50:4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3 10: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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