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口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港口协会发布的T/CPHA 4—2020《港口岸电电缆直立式提送机》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PHA》制定。T/CPHA 4—2020《港口岸电电缆直立式提送机》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港口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港口协会
2024年01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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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港口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1472J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丁莉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98号4楼 | 邮编 : 20008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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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PHA 4—2020 | ||
中文标题 | 港口岸电电缆直立式提送机 | ||
英文标题 | Vertical conveying machine of shore-to-ship power cabl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3.020.20 起重机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R46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53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3月01日 | ||
起草人 | 张德文、王立新、邹云飞、张健鹏、梁乾兵、叶小松、左金福、吴振飞、赵溦、杨光怡、徐斌、刘洋、侯贵宾、赵京春、王阳冰、顾国顺、龚小红、袁飚、王辉 | ||
起草单位 |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江苏镇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岸基供电的港口岸电电缆直立式提送机。 | ||
主要技术内容 | 规定了港口岸电电缆直立式提送机的产品分类、组成、基本参数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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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16 15:54:38 | ||
*由中国港口协会于2024/1/16 15:54: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16 15: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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