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发布的T/CAB 0319—2023《氢基绿色燃料评价方法及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B》制定。T/CAB 0319—2023《氢基绿色燃料评价方法及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2024年01月0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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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9059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成果推广 展览展示 教育培训宣传普及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建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A座804 | 邮编 : 10008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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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B 0319—2023 | ||
中文标题 | 氢基绿色燃料评价方法及要求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of Hydrogen-Based Green Fue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60 产品寿命周期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0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54 生物质燃料加工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
起草人 | 刘玮、万燕鸣、肖晨江、刘聪敏、王策、吴文昊、赵东、苏心童、温亮、韩红苓、冯静、李庆勋、尚晓敏、徐培莉、王集杰、罗宇、綦玖竑、薛贺来、刘聪、张伟、付朋波、黄秀余 | ||
起草单位 | 北京国氢中联氢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苏州中欧氢能技术创新中心、氢检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按照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以可再生氢为原料的燃料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价。其中燃料包括氨、甲醇、航空燃料。其他以可再生氢为原料的燃料或化工品评价方法及要求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氢基绿色燃料评价方法及要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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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8 16:42:54 | ||
*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于2024/1/8 16:42: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8 16: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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