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发布的T/GDCA 011—2024《化妆品 纯净美妆通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CA》制定。T/GDCA 011—2024《化妆品 纯净美妆通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2024年02月0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MJK801620C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开展皮肤科学和化妆品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展化妆品学术交流、国际交流,开展化妆品的研发,化妆品相关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杜志云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南楼301室 邮编 : 51025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DCA 011—2024
中文标题   化妆品 纯净美妆通则
英文标题   Cosmetics—General principle of clean beauty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Y42
国民经济分类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起草人   韩婕珺、谭伟、潘武、李俊、谢小保、杜志云、陈景权、刘环宇、李鑫、陈雪平、王斌、吴莎、陈红英、闫妍、帖航、莫思颖、孙宇、赵妍妍、苏丹辉、张晔翔、亓云吉、舒鹏、杨露、杨东生、郭清泉、张蓝月、彭奕。
起草单位   美出莱(杭州)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皓雨(广州)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南方美谷(广州)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立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药科大学、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水中银(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美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广州梦尔达科技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木居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尚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花物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护家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大美湾创新研究院、珠海市大美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中纯净美妆基本原则、设计、生产、包装、储运、使用、回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宣称纯净美妆的用于人体表面的化妆品。
主要技术内容   前言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
设计
生产
包装 
储运 
使用
回收
附录A(资料性)  禁用组分 
附录B(规范性)  化妆品配方成分要求 
附录C(规范性)  纯净美妆标志要求 
附录D(资料性)  成品风险物质检测要求 
参考文献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广东省化妆品学会于2023/12/29 17:48: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2/29 17:48:08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