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细信息 |
标准状态 |
已公布 |
标准编号 |
T/CNFPIA 3015—2021 |
中文标题 |
重瓣红玫瑰花液 |
英文标题 |
Liquid of multilayered petals red rose type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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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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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重瓣红玫瑰花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重瓣红玫瑰鲜花为原料,采用水中蒸馏工艺生产的玫瑰花液。 |
主要技术内容 |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
4.1.1 玫瑰鲜花
玫瑰鲜花应符合GB/T 19696的要求。
4.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外观 透明液体,无或稍有沉淀
色泽 无色 按本文件 5.1 检验
气味 具有玫瑰花的香气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pH 3.0~6.0 GB 5009.237
玫瑰精油含量/(mg/100mL) 7.0~30.0 按本文件 5.2 检验
铅(以 Pb 计)/(mg/L) ≤0.2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L) ≤0.2 GB 5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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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表 4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
2 10
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mL) ≤20 GB 4789.15
酵母/(CFU/mL) ≤20 GB 4789.15
注:a采样方案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表 4 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mL 1000CFU/mL GB 4789.10 第二法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过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4.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的检验
取10mL样品于洁净透明的25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外观、色泽,嗅其香气。
5.2 玫瑰精油含量的检测
5.2.1 取 2 只 50mL 标准口三角烧瓶分别标记为 1、2,用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称至恒重分别记为 w1克、
w2克。
5.2.2 用 250mL 量筒量取 200mL 样品,倒入 250mL 分液漏斗 1 中,用 20mL 移液管量取 20mL 二氯
甲烷加入分液漏斗 1 中,塞紧分液漏斗的塞子,两手握住分液漏斗的两端上下晃动 50 次,置于分液漏
斗架上静止 20min(如下层液中有气泡,可将分液漏斗倾斜使气泡上浮);将 200mL 蒸馏水加入分液
漏斗 2 中代替样品作空白试验。
5.2.3 将分液漏斗 1 中下层液缓慢收集于三角烧瓶 1 中,分液漏斗 2 中下层液缓慢收集于三角烧瓶 2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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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将盛有下层液的三角烧瓶 1 和 2 分别置于 50℃恒温水浴锅中并置于通风橱中,用实验室蒸馏回
收装置回收二氯甲烷至二氯甲烷蒸干,用滤纸吸去并晾干三角烧瓶外部水分,用万分之一天平称至恒重,
分别记为 w′1克、w′2克。
5.2.5 含油率计算
样品的含油率(mg/100mL)=[(w′1-w1)-(w′2-w2)]×(1000/2)
5.3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批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
6.2 抽样
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包装,抽样数量为20
个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6.3 检验
6.3.1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pH、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6.3.2 型式检验
6.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2 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净含量、pH、玫瑰精油含量、
铅、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6.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
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
为不合格品。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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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2 标志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或其他相关标准的
规定。
7.3 包装
7.3.1 产品内包装采用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适宜的包装材料,应分别符合 GB 4806.7、QB/T 4594 或
其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7.3.2 产品外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
7.3.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7.4 运输
7.4.1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7.4.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
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
标准购买信息 |
出售价格 |
30.00元 |
联系人 |
杨辉 |
联系电话 |
13121297286 |
手机号码 |
13121297286 |
传真 |
|
Email |
13121297286.com |
简介 |
本文件规定了重瓣红玫瑰花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重瓣红玫瑰鲜花为原料,采用水中蒸馏工艺生产的玫瑰花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