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详细信息 |
| 标准状态 |
已公布 |
| 标准编号 |
T/GZYJNY 01—2024 |
| 中文标题 |
生态农产品(生态食品) |
| 英文标题 |
Ecological agricultural products (ecological food) |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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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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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农产品(生态食品)的生产、加工、标识与销售和管理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农产品(生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生态农庄与生态餐馆的经营管理及生态农业投入品的生产。 |
| 主要技术内容 |
T/GZYJNY 01-2024《生态农产品(生态食品)》主要技术内容总结
本标准的核心技术内容围绕生态农产品(生态食品)全链条管理展开,涵盖生产、加工、标识销售及管理体系四大关键环节,同时明确各类允许使用的投入品与物质要求。
一、生产环节技术要求
(一)通则
生产单元边界清晰、权属明确,需建立生态农业生产管理体系;优先使用自然培育的生物及衍生品,限用辐照技术;投入品以植物源、动物源等天然物质为主,可限量使用特定化学肥料(每亩折纯量≤10kg),产品需无农药(兽药)残留等有害物。
(二)分类生产规范
植物生产:产地环境需符合土壤、灌溉水、空气质量相关标准,设置缓冲带防污染;采用自然培育的种子种苗,推行轮作、间套作模式,病虫草害优先通过农业、物理、生物措施防治。
畜禽养殖:根据环境容量确定规模,畜禽采食生态 / 有机饲料时长需达标,可少量饲喂常规饲料;饲养环境满足动物生理需求,疾病防治优先采用天然疗法,使用常规兽药后需满足双倍休药期。
水产养殖:养殖水域需符合水质标准,禁止永久性增氧养殖;饵料以生态或野生为主,可少量添加常规饵料,疾病防治禁用抗生素日常预防。
其他类别:野生植物采集需确保区域无禁用物质污染,采集量不超生态承载;食用菌栽培、蜜蜂养殖需使用天然基质或蜂蜡,严格控制病虫害防治物质。
二、加工环节技术要求
(一)基本控制
生态配料占比≥95%,常规配料占比≤5%(优先农业来源);加工过程保持产品营养与属性,与非生态产品加工在空间或时间上分离,符合 GB 14881 要求。
(二)关键工艺
采用机械、发酵等物理或生物加工方法,提取溶剂仅限水、乙醇等天然物质,禁用辐照处理;加工用水符合 GB 5749,包装材料优先选择可降解、食品级材质,避免使用含合成防腐剂的包装。
(三)有害生物防治
优先通过环境控制预防有害生物,可使用机械捕害工具、蒸汽消毒,紧急情况下可用中草药处理,禁用硫磺熏蒸。
三、标识与销售技术要求
(一)标识规范
生态配料≥95% 且获认证方可标注 “生态” 字样及认证标志,标识需清晰醒目、颜色对比鲜明;认证标志可粘贴或印刷在最小销售包装上,散装产品需在销售专区展示标志及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销售管理
销售需设立专区或专柜,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建立购销、运输、储存等全流程记录,采购方需索取并验证认证证书,留存复印件。
四、管理体系技术要求
需建立包含位置图、认证申请表、农事记录等的文件体系,记录至少保存 5 年;配备符合资质的管理者,由生态产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内部抽检;建立全流程可追溯体系、产品召回制度及投诉处理程序,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五、允许使用的投入品与物质
植物生产:允许使用秸秆、腐熟畜禽粪便等土壤培肥物质,楝素、苏云金芽孢杆菌等植物保护产品,以及特定清洁剂和消毒剂。
动物养殖:包含铁、维生素等营养添加剂,钾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蜜蜂养殖专用病害防治物质。
食品加工:允许使用阿拉伯胶、柠檬酸等食品添加剂,氮气、硅藻土等加工助剂。
饲料加工:涵盖矿物质、维生素、微生物制剂等添加剂 |
| 标准购买信息 |
| 出售价格 |
70.00元 |
| 联系人 |
林忠汶 |
| 联系电话 |
18985018955 |
| 手机号码 |
18985018955 |
| 传真 |
|
| Email |
Lzw18985018955@qq.com |
| 简介 |
T/GZYJNY 01-2024《生态农产品(生态食品)》标准简介
本标准是由贵州省有机农业学会、重庆市有机农业产业协会提出,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等单位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发布、2024 年 8 月 10 日正式实施,编号为 T/GZYJNY 01-2024 和 T/TSSP 050-2024。
标准适用范围广泛,涵盖生态农产品(生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同时适用于生态农庄、生态餐馆的经营管理,以及生态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活动。其核心原则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禁止使用化学农药、生长调节剂、抗菌素等有害物质,逐步减少并限量使用化学肥料,确保产品中无相关残留(检测结果为 “未检出”)。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七大核心板块:一是生产环节,明确植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野生植物采集、食用菌栽培、蜜蜂养殖等分类规范,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缓冲带设置、病虫害防治等要求;二是包装、贮藏和运输,强调使用可回收、可降解包装材料,单独或分区贮藏,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三是加工环节,规定生态配料占比不低于 95%,禁用辐照处理,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范围;四是标识与销售,要求获证产品标注 “生态” 字样及认证标志,设立专属销售区域并留存相关认证文件;五是管理体系,包含文件记录管理、内部检查、可追溯体系、产品召回、投诉处理及持续改进等要求;六是术语和定义,界定生态农业、生态农产品等 21 个核心术语;七是规范性引用文件,整合 GB 2760-2024、GB/T 19630-2019 等 11 项国家相关标准。
此外,标准配套 4 个规范性附录,分别列出植物生产、动物养殖、食品加工、饲料加工中允许使用的投入品及物质清单,为实际生产操作提供明确依据,既保障产品安全与生态可持续性,又兼顾生产实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