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细信息 |
标准状态 |
已公布 |
标准编号 |
T/CNFPIA 3034—2023 |
中文标题 |
防潮抗菌防霉刨花板 |
英文标题 |
Moisture-proof antibacterial and anti-mildew particleboard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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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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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防潮抗菌防霉刨花板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的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防潮抗菌防霉刨花板的生产、贸易、检验和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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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259—2018界定的及下列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潮抗菌防霉刨花板 moisture-proof antibacterial and anti-mildew particleboard
同时具有防潮、抗菌、防霉性能的刨花板。
4 技术要求
4.1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应符合GB/T4897—2015中6.1的规定。
4.2 外观质量
应符合GB/T4897—2015中6.2的规定。
4.3 物理力学性能
应符合GB/T4897—2015 P2型的要求外,并应符合表3规定。
表1 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序号 一级指标 性能 要求
1 防潮 2h吸水厚度膨胀率(%) ≤2.0
2 抗菌 抗菌(%) ≥99
3 防霉 防霉(级) 0
4 环保 气味(级) ≤3.0
5 甲醛释放量(mg/m3) ENF级,≤0.025
6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μg/m3) ≤100
注:甲醛释放量指标要求应按GB/T 39600—2021的规定执行。
5 检验方法
5.1 规格尺寸
按GB/T 4897—2015中7.1的相关规定执行。
5.2 外观质量
检验台高度为700mm左右;照明光源为40W日光灯管3支,灯管间距约400mm,灯管长度方向与板长方向平行,灯管距检验台高度约为2m,自然光应不影响检验;检验人员应有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到5.0,并在板长两端逐张检验,视距为(0.5~1.5)m,视角为30°~90°。
5.3 理化性能
5.3.1 仪器及量具
——千分尺,分度值0.01mm;
——游标卡尺,分度值0.1mm;
——钢直尺,分度值1.0mm;
——天平,分度值0.01g。
5.3.2 试件制备
按本文件6.2规定抽取样本,除本文件规定外,其他取样按GB/T4897—2015执行。试件尺寸、数量及编号见表4。
表2 试件的尺寸、数量及编号
测试项目 试件尺寸(mm) 试件数量(个) 备注
气味 25×25×板件厚度 — 按LY/T 3236—2020要求制样
甲醛释放量 — — 按GB/T 39600—2021要求制样
TVOC — — 按GB/T 35601—2017要求制样
抗菌 50×50 9 按LY/T 1926—2020要求制样
防霉 50×50 9 按LY/T 2230—2013要求制样
2h吸水厚度膨胀率 50×50 8 按GB/T 4897—2015要求制样
5.3.3 检验方法
5.3.3.1 气味测定
应按LY/T 3236—2020中的规定执行。
5.3.3.2 甲醛释放量测定
应采用1m3气候箱法进行测定,按GB/T 17657—2022中4.60的规定执行。
5.3.3.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测定
应按GB/T 35601—2017的规定执行。
5.3.3.4 抗菌测定
应按LY/T 1926—2020的规定执行。
5.3.3.5 防霉测定
应按LY/T 2230—2013的规定执行。
5.3.3.6 2h吸水厚度膨胀率测定
应按GB/T17657—2022中4.4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型
6.1.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 出厂检验项目
a)外观质量检验;
b)规格尺寸及其偏差检验;
c)理化性能检验:密度偏差、含水率、内胶合强度、静曲强度、气味、甲醛释放量、吸水厚度膨胀率、抗菌、防霉。
6.1.3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理化性能检验的所有项目。正常情况下一年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b)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质量监管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6.2 抽样方法
6.2.1 外观质量和规格尺寸检验抽样
应按GB/T4897—2015的规定执行。
6.2.2 理化性能检验抽样
理化性能检验用样板按表5采用复检抽样方案。第一次抽取n1张板,如检验结果中某项指标不合格,则第二次抽取n2张板重新检验不合格项目,第二次样本n2的性能(n1中不合格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否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表3 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单位:件
批量范围 初检抽样数n1 复检抽样数n2
≤1200 1 2
1201~3200 2 4
3201~10000 3 6
≥10000 4 8
6.3 综合判断
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其偏差、理化性能均符合相应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品。
7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7.1 标志
产品应在适当部位加盖表明产品类型符号、规格、生产日期和甲醛释放限量等标志。
7.2 包装
产品应按不同类型、规格分别妥善包装。每个包装应附有注明产品名称、类型、等级、生产厂名、商标、幅面尺寸、数量、产品标准号和甲醛释放限量标志的检验标签。
7.3 贮存和运输
产品贮存时应按照规格、等级、生产时间分别堆放,每堆应有相应的标记。产品在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雨、防晒、防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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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购买信息 |
出售价格 |
30.00元 |
联系人 |
杨辉 |
联系电话 |
13121297286 |
手机号码 |
13121297286 |
传真 |
|
Email |
13121297286.com |
简介 |
本文件规定了防潮抗菌防霉刨花板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的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防潮抗菌防霉刨花板的生产、贸易、检验和质量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