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细信息 |
标准状态 |
已公布 |
标准编号 |
T/CNFPIA 2003—2023 |
中文标题 |
木材与木质制品碳储量计算方法 |
英文标题 |
Calculation of the carbon storage in wood and wood-based products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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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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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木材与木质制品中生物碳储量及其转换为生物二氧化碳量的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木材与木质制品中木材成分的生物碳储量及其转换为生物二氧化碳量的计算,但不含木质制品中的胶黏剂可能包含的生物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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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内容 |
4 木材和木质制品含碳率的确定
4.1 木材的含碳率
木材的含碳率为0.5。
4.2 木质制品的含碳率
木质制品的含碳率(fC)计算公式如下:
(1)
式中:
Mwood,0 ——木质制品中包含的木材的绝干质量(不包含胶黏剂等非木材成分的绝干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0 ——木质制品的绝干质量(包含胶黏剂等非木材成分的绝干质量),单位为千克(kg);
fC——木质制品的含碳率。
计算示例见附录B的示例2。
5 要求木材和木质制品绝干质量(M0)的测定
5.1 绝对含水率(ω)的测定
木材绝对含水率(ω)的测定按GB/T 1927.4—2021的规定进行,木质制品绝对含水率的测定按GB/T 17657—2022中4.3的规定进行。
5.2 质量(Mω)的测定
直接称量木材或木质制品的重量获得木材或木质制品的质量(Mω)。
按照GB/T 1927.5—2021的规定测定木材密度(ρω)及其体积(Vω);按照GB/T 17657—2022中4.2的规定测量木质制品密度(ρω)及其体积(Vω)。
根据公式(2)计算木材或木质制品的质量(Mω):
(2)
式中:
Mω——木材或木质制品的在绝对含水率为ω下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ρω——在绝对含水率为ω下木材或木质制品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
Vω——在绝对含水率为ω下木材或木质制品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5.3 木材和木质制品绝干质量计算
5.3.1 直接计算法
根据5.1和5.2得到的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绝对含水率(ω)、质量(Mω)计算木材或木质制品绝干质量,计算公式如下:
(3)
式中:
M0——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绝干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ω——木材或木质制品的在绝对含水率为ω下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ω——木材的绝对含水率(如:12%)。
5.3.2 间接计算法
在未知木材的含水率和密度等具体情况条件下,可以12%含水率、12%含水率条件下木材的气干密度值作为参考值,根据公式(2)和(3)计算其绝干质量(M0)。中国主要树种木材在12%含水率时的气干密度可参见附录A。
也可通过其他可能的方法获得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绝干质量。如:对于活立木和刚刚砍伐的木材,计算其生材体积与基本密度的乘积即得到其绝干质量。中国主要树种木材的基本密度可参见附录A。
6 生物碳储量及其转换为生物二氧化碳量的计算
6.1 生物碳储量计算
根据公式(4)、公式(5)分别计算木材、木质制品的生物碳储量。
(4)
(5)
式中:
PC ——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生物碳储量,单位为千克(kg);
fC ——木质制品的含碳率;
M0 ——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绝干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2 生物二氧化碳量计算
根据公式(6)计算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生物二氧化碳量。
(6)
式中:
PCO2——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生物二氧化碳量,单位为千克(kg);
PC——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生物碳储量,单位为千克(kg);
木材和木质制品的生物二氧化碳量计算示例见附录B。
7 报告
报告应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a) 执行标准;
b) 木材或木质制品含碳率及其测定方法;
c) 木材或木质制品绝干重及其测定方法;
d) 木材或木质制品的生物碳储量;
e) 木材或木质制品碳储量转换为生物二氧化碳量;
f) 报告日期;
g) 测定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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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购买信息 |
出售价格 |
30.00元 |
联系人 |
杨辉 |
联系电话 |
13121297286 |
手机号码 |
1312129728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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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13121297286.com |
简介 |
本文件规定了木材与木质制品中生物碳储量及其转换为生物二氧化碳量的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木材与木质制品中木材成分的生物碳储量及其转换为生物二氧化碳量的计算,但不含木质制品中的胶黏剂可能包含的生物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