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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绩效评价自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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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得分: | 17 | |
社会团体代号: | ZGZX | |
团体名称: | 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 | 511000007178329713 |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沟通联系 开展培训 科普宣传 调察研究 咨询建议 交流合作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成 | |
依托单位名称: | ||
住所: | 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 |
活动地域: | 全国 | |
标准制定程序文件: | 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GZX.pdf | |
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 | 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pdf |
团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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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的名称为: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英文译名:China Association of Person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and their Relatives,缩写为CAPIDR。 本会是由全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和与智力残疾人工作有关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的代表组织。 本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智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代表智力残疾人共同利益,反映智力残疾人特殊需求,履行“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为智力残疾人服务,维护智力残疾人合法权益,监督侵害智力残疾人权益的行为,促进智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引领智力残疾人及亲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 (二)促进智力残疾人的康复、医疗、教育、劳动就业、维权、社会保障、信托保险和残疾预防工作,参与、举办有关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的各类培训,倡导和开展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个性化的亲子启智活动、特奥活动及其他有益于智力残疾人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加强与特教、康复及托养服务等机构的沟通,做好智障儿童的早期疗育和成年智力残疾人的服务支持;开展调查研究,对智力残疾人工作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和监督; (四)在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中培养、推荐残疾人工作者; (五)承接政府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购买的助残服务,承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工作; (六)代表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参加国际活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
公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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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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