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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武术运动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武术在国内外发展的远景规划及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武术事业全面发展;
(三)研究、拟订武术运动项目的竞赛制度,对武术竞赛体制、竞赛规则、竞赛规程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
(四)推动群众性武术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群众身边的武术健身组织网络,努力建设群众身边的武术健身场所和设施,不断丰富群众身边的武术健身活动,搭建群众身边的武术活动交流平台;
(五)组织和指导社会武术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科研人员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为社会武术的发展培养技术骨干,提高群众身边的武术科学化健身指导水平;
(六)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继承、整理、研究和弘扬中华武术,组织武术理论、运动技术、科研教学等专题调查研究,开展武术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武术科学化,弘扬群众身边的武术健身文化;
(七)拟订和实施《中国武术段位制》等级制度;加强对全国武术之乡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武术馆校的规范和引导,发挥他们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武术项目在基层的推广普及;
(八)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制定并实施各类社会武术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制度,负责武术行业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认证工作,拟订武术专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等级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
(九)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组织、承办全国性武术专业赛事,建立起竞技武术标准化竞赛体系,根据国际体育组织的相关规定,组织、承办国际性武术专业赛事,建立并完善国际竞技武术标准化竞赛体系;
(十)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武术专业训练网络,提出完善竞技武术训练体制的建议,促进竞技武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选拔和推荐国家队(集训队)运动员、教练员,组织实施国家队(集训队)的集训工作;
(十二)参与并主导国际武术竞赛体制、竞赛规则、竞赛规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提高国际武术竞技水平,引领国际武术发展方向;
(十三)积极稳妥地推动武术申奥的进程;
(十四)有计划地促进武术运动的国际化发展,使武术运动更为广泛地进入世界健身锻炼领域;
(十五)积极配合各国家职能部门工作,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为各项国家战略服务;
(十六)指导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出版武术运动书刊、杂志、音像制品等;
(十七)根据国家规定,积极挖掘武术资源,开展与武术有关的多种经营,发展武术产业,为武术事业的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十八)承办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委托的有关武术运动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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