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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便携式活性炭四氯化碳(CTC)值检测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2024-12-02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我会组织专家对《便携式四氯化碳(CTC)值检测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上述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并根据专家意见将标准名称修改为《便携式活性炭四氯化碳(CTC)值检测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该标准立项,现将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等项目信息(见附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予以公示。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本项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秘书处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夏(010-53519880/15910860529)

邮 箱:xuxia@vocs-china.com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列表



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列表

序号项目名称制修订

项目周

期(月)

主要起草单位
1《便携式活性炭四氯化碳(CTC)值检测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制定12上海开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南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汇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环联兴(北京)认证中心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4年12月2日

关于《便携式活性炭四氯化碳(CTC)值检测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