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发布《生产者抽检信用分级与评定》 团体标准的通知
国标委联〔2019〕1号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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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生产者抽检信用分级与评定》团体标准已通过技术审查。经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 联系人:招原春 020-38835232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4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