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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团休标准T/CSPSTC 79—2021《城镇滨水景观工程技术规程》解读
2024-10-25


0 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城镇居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滨水空间是城镇中陆域与水域相连的区域,城镇滨水空间景观工程是对这一区域空间运用景观美学和技术手段进行空间组织,作为构成城镇公共开放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滨水景观建设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1]。高质量的城镇滨水景观不仅改善沿岸生态环境,重塑城市风貌,还可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城市魅力[2]。

为规范城镇滨水景观建设,保证建设质量,提升建设品质,并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使城镇滨水景观空间发挥更多的作用,根据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2020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中科促字﹝2020﹞9号),由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合中电建生态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行业内相关企业共同制定了T/CSPSTC 79—2021《城镇滨水景观工程技术规程》团体标准[3]。

本标准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现状调查与处理、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等8个章节和3个附录组成。标准以“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三个主要角度为“水安全保障、水景观提升、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智慧管理”五位一体的城镇滨水景观工作方针为整体脉络编制而成。此标准适用场域多样,囊括各类滨水景观(如,江、河、湖、塘、湿地等)相关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环节皆有所涉及,新建、扩建、乃至提升改造工程同样实用。

标准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要求,致力于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总结相关领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并消化吸收了有关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行业专业人员的意见,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标准,历经标准项目预研、立项评估、标准启动会、标准大纲审查会、征求意见会、网上函审、送审稿审查会、报批稿等阶段,最后经行业专家领衔审查定稿而成。

标准于 2021年12月16日由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正式批准发布,在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在全国实施,城镇中的江、河、湖、塘、湿地等滨水景观相关工程设计与施工、验收与运维都顺应其适用性,包括新建的、扩建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1 主要技术内容解读

1.1 明确了工程建设顶层设计要求

城镇滨水景观工程不同于常规景观工程,这类工程的出现是因国家“水十条”颁布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的大背景下,各地结合城镇自身发展需要,在进行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同时开展了滨水景观工程的打造建设。因此,城镇滨水景观工程不仅融合体现城镇水环境治理要求(幸福河道、滨水安全、水质保障),而且还承载了很多城镇功能板块需要完善和提升的要求(生态构建、文旅结合)。

鉴于上述原因和作者单位大量的工程实践,总结了城镇滨水景观工程建设顶层设计要求,并在规程基本规定中加以明确。滨水景观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规定,并与水利、市政、环卫、建筑、电气等各专业相衔接。滨水景观工程应落实“双碳”战略目标要求,秉承“安全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公共参与”的原则,体现“海绵城市”和“韧性城市”建设理念。滨水景观工程应严格执行各项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城市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等各项控制线的相关规定,结合水体性质、地域特征和周边环境需要,提出安全可行的方案。滨水景观设计应采用景观为主、多专业融合的策略,统筹生态、防洪、排涝、市政等配套功能要求,实现滨水空间安全、生态环境改善、公共服务完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滨水景观工程应定期开展绿化养护、设施维护、设备检修等运维工作。

 

1.2 强调了工程建设前现状调查与处理的重要性

大江大河、山区水体的消落带会对场地岸线、临水设施、植物种植等布置要求产生影响。慢行系统建设、亲水步道需求、人行和骑行需求等会影响山溪型河道的设计。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用地性质、周边环境、现状古迹、古树名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基本情况会影响到方案的可行性。生态环境的现状和生态保育、生态修复或生态重构是滨水景观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规程强调了建设前一定要做好充分调查研究并妥善合理处理。

对于场地、岸线、种植和设施等布置、以及地形、主要景物的控制高程,规程强调了一定要考虑:地域特征、周围城市竖向规划、水体类型、水文气象、水文地质、排水规划与水体水位、需要保护的对象、保留的设施和可利用的资源、滨水景观的服务对象和功能需求等基本情况。

城镇滨水空间景观工程作为构成城镇公共开放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规程还强调了应调查、挖掘和评估建设所在地的历史沿革、风俗民情、传说典故、诗词文章等文化资源,并据此确定滨水景观的文化展示主题。

 

1.3 规定了工程建设总体设计要求

 

1.3.1功能定位

滨水空间的功能定位应满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与周边用地功能、空间风貌相协调,与自然环境相结合,并融入传统文化、地域特色等要素。滨水景观工程应根据水体性质、区域特性,结合对人群活动习惯、铺装材质、植物品种等产生的影响等因素进行设计。

平面布局应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为导向,提供开放多元的滨水活动场所,提升滨水公共空间的活力。应明确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块之间的沟通应连续、通畅,与周边环境有机衔接,配套设施应齐全。

竖向高程控制应满足景观和空间塑造的要求,并应结合地表径流收集、调蓄、利用与安全排放及保留物的现状高程,防止水体水位变化对滨水景观、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保障人员安全,便于安全管理。

滨水景观宜对当地的特色历史人文资源进行挖掘、提炼,在保护历史遗迹、文物场所的基础上应适度开发与合理利用,以及文化展示设计。滨水景观工程可通过景观亮化塑造夜间形象,丰富多元体验,提升景观品质。

有应急避难要求时,应在城镇滨水景观场地内交通便利的开阔空间设置人防避难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或物资,其位置应避开洪灾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

 

1.3.2平面布局

平面布局应根据临水条件、场地特征及规模、功能定位等因素合理划分功能区段。岸线布局应尊重原有自然形态。岸线为非自然形态时,宜结合用地规划适当优化。应根据岸线及水体水位的特征,合理布置临水设施,配置水生植物。

滨水空间出入口的设置应遵守城市规划的规定,数量宜在2个或以上。主出入口应与外部道路相衔接,宜设置集散广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场地内应设置串联主要功能区、引导游览和集散的园路,宜采用连续性环路方式。河道两侧宜采用人行桥、栈桥或汀步等方式连接。

水面较大的湖泊、湿地等在满足水体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宜结合地形条件,选择制高点或视野开阔处设置景观栈桥、平台等。植物品种应根据功能区段要求、立地条件、水位变化配置,并兼顾生态系统构建需求。配套设施应设置在安全、隐蔽地带。

滨水景观节点应设置在水面视野开阔、临水空间充足且可达性较好的区域。结合游人容量合理确定节点规模,避免过量人群对生态环境造成扰动与破坏。游憩场地应采取遮荫措施,夏季庇荫面积宜为游憩活动范围的30%--50%。

 

1.3.3竖向控制

应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竖向规划标高和排水规划为依据,结合周边环境、地形地貌、水文特征和景观安全等要求,合理确定场地内地形的控制高程和主要景物的高程。园路设计宜根据场地内各景观节点高程,结合现状地形,平面布局,合理确定转折点、交叉点、变坡点和桥面标高。滨水场地地面高程,应与场地周边地块及市政道路相衔接。并应满足主园路、重要建筑物、主要活动场地、配电设施等不被水淹的要求。

滨水步道可设置于常水位及洪水位之间,按照可淹没式设计。亲水平台、栈道、亲水步道的完成面高程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河道、等级功能等情况合理确定,并设置隔离设施或安全警示标识。水体水位可控时,完成面高程应高出水体常水位或景观控制水位30厘米以上。水体水位变化较大时,完成面高程应高出常水位50厘米以上。宜结合场地设计地形和游人观赏需求,确定岸边湿地区域完成面高程。与岸边有一定距离的亲水设施,完成面高程应控制在警戒水位以上。滨水人行步道从市政桥梁下方穿越时,桥底与地面之间的净高应不小于2.5米。

临水开放空间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不应大于0.7米。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护措施。应根据水位、流速、景观需求等因素确定护岸的高程和形式。

 

1.3.4文化展示

规程要求,有历史沿袭或文化特质的滨水空间宜打造特色文化节点,展现和传承滨水历史文化内涵、凸显水系文脉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这是本规程最有特色的内容之一(文旅结合)。

滨水文化展示可利用当地物质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和自然文化资源。应对历史遗迹、文物场所等物质文化资源加以保护,并报国家相关部门确定是否满足城镇滨水景观选址条件。应对传统礼仪、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戏剧曲艺等非物质文化资源传承加以展示。应对自然属性的文化资源,挖掘自然特质、形成文化符号,展示文化底蕴。

滨水文化展示宜设计多层级、全时段、多感官的游览体验。滨水文化展示设计宜结合当地传统文化、民俗特色,开发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活动与项目,将城市文化活动、节日庆典等丰富的活动类型植入滨水场地。滨水文化展示宜结合滨水空间的园路系统,设计文化主题游览线,植入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样化游览体验,构建文化展示体系。滨水文化展示设计应提取文化特色元素,并将其融入特色建构筑物、城市家具、地面铺装、艺术小品、夜景照明、文创产品等具体设计中,丰富滨水空间效果,展示城市特色。

在主要出入口处,宜设计形象标志,展示滨水空间的鲜明特色和当地的文化内涵。滨水文化配套设施造型、色彩、外观应与城市文化氛围相协调,设计应结合滨水空间的地形地貌特点,文化创意改造宜利用滨水空间中特色建构筑物等遗存进行设计。各类游览交通工具及驿站码头设计应与滨水文化展示的主题及风格一致,并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宜采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丰富文化表达形式。在滨水空间或沿线设置艺术文化小品、趣味互动装置等,利用先进的声光电、多媒体互动技术。滨水文化展示可结合VR、AR、3D、4D、仿真技术、5G等技术满足游客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1.4 细化了工程建设具体设计要求

 

1.4.1滨水岸线

水体岸线布置应遵守城市蓝线规划的规定,工程建设应满足防洪、排涝和专项规划要求。水体岸线应优先利用现有的护岸和高地。需要调整时,上下游岸线应平顺连接,不应采用折线或急弯。护岸布置宜与需要保留的桥梁等构筑物的护岸或桥台顺接。

滨水护岸宜修筑在土质较好、比较稳定的滩岸上,宜留有适当宽度的滩地。设计范围内有规划滞洪区时,不应影响滞洪区滞洪功能。对束水严重、泄流能力明显小于上下游的较窄断面,宜清除阻水障碍、合理拓宽岸线,并与上下游平缓衔接。

有防洪、排涝要求的水体布置滨水景观时,应进行水文水力计算,不应影响防洪、排涝安全,不应侵占行洪断面、抬高洪涝水位。岸线设计时,应复核水体行洪断面,必要时应采用水体断面补偿措施,并做防洪影响评价工作。

行洪河道应根据防洪规划等设置堤防。非防洪功能的内河宜保持现有岸线的地形和亲水性,确保水面连通、生物通道畅通。可根据水位变化、水体流速,以及地形、地质、周边环境、生态景观、施工条件和管理运行等因素,合理选用坡式、墙式或其他护岸防护形式。水体滩岸受水流、波浪影响可能发生冲刷破坏的位置,护岸应采用抗冲刷的材料。

 

1.4.2地形

地形高程设计场地内宜土方平衡,绿化用地宜做微地形起伏。地形设计需要在满足景观塑造、空间组织、视线良好、景观层次等各项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场地的起伏变化、水系的功能和形态。因地形的塑造而增加的景观土方荷载,不应影响邻近滨水岸线的稳定。人工堆土改造地形应保证堆体稳定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必要时应采取地基加固等措施。利用改良后的河道清淤底泥作为堆土时,地形填充土不应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

 

1.4.3园路及铺装场地

应合理设计步行道路系统,满足行人游赏、减少干扰的要求。园路铺装应满足荷载、美观、防滑等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宜采用节能环保的可再生材料,并符合海绵城市的设计理念。主出入口宜便于残疾人轮椅通过,主要出入口间距不宜大于500米,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大于200米。位于人流密集区域,宜适当减小出入口间距。

绿道、活动场地宜采用透水铺装。亲水节点的铺装应防滑、耐冲刷、易清洗。儿童活动场地铺装应采用柔性材料并满足耐磨要求。停车场充电桩配备比例宜大于机动停车位的1%,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路交叉口不应小于80米,距离次干路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距桥隧坡道起止线不宜小于30米。应急避难设施专用停车位应有不小于9米×4米的空间停靠净水专用车辆,并满足车辆通行要求。

 

1.4.4种植

应按照“适地适树适生、乡土植物优先、近远期兼顾、四季景观分明”的原则,选择基调树种和骨干树种,满足生态、观赏等要求,并便于养护管理。应尊重场地现状,适当保留与利用现有植被,重点保护古树名木,适当增补观赏价值高的植物及乡土特色植物,以乡土植物为主,建立共生依存,相互促进的生态群落。合理配置常绿和落叶、速生和慢生植被,结合场地硬质空间的设置,构成多层次的景观空间。应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具有空气净化、污染物削减功能的植物品种,不应选择入侵物种,不应在人流密集区域或有儿童玩耍的场地边缘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常水位线以下且水流平缓的区域,宜根据生态习性科学配置生态美观的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漂浮型水生植物。常水位至洪水位之间的区域,应选择具有固堤、保土和美化水岸等功能的多年生草本和灌木品种,驳岸部分应以湿生植物为主,滩地部分应种植耐水淹的植物。洪水位以上,水质要求较高的临水区域,不宜种植落叶植物。岸坡上配置深根浅根、常绿落叶、观花观景等不同混交模式的乔、灌、草,以适应不同区段的景观要求。优先选择耐冲刷、耐侵渍的品种。植被缓冲区应种植一些根系发达、净化能力强的沼生植物、湿生植物,岸边可点缀喜水湿的乔灌木。

 

1.4.5生态

水体岸线及形态宜优先选用生态护岸,保留或设置浅滩、深潭、低坝、鱼道等,岸坡建设宜选用块石、生态混凝土、植草砌块、石笼、高透空率的新型环保砌块、土工合成材料等生态材料。宜根据水域现状需求,合理搭配滨水空间水生动物(鱼、虾、螺和贝等)和植物的投放种类和数量。不应引入破坏当地生态平衡的入侵物种。对处于静止或缓流状态的景观水体,应采取物理、生物等环境友好型措施增强水动力,改良水质。滨水生态系统受损或破坏严重时,宜根据场地现状条件,利用污染治理、活水保质、生态修复(生态构建)等措施,修复或重建健康滨水生态系统,提升生物多样性。

 

1.4.6建(构)筑物

桥梁设计应满足桥体本身造景、驻足观景、交通 、空间布局、视线引导、人流集散等要求。应保护有历史意义或文物价值的桥梁,按照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修缮。临水空间(滨水平台及景观码头)护栏、人行桥梁栏杆高度、竖直杆件净距、竖向荷载、水平荷载等应满足安全要求。临水硬质节点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滨水安全)。

公共服务设施宜优先保留、利用现状建筑设置游客服务中心、驿站、公厕、体育健身、休闲设施等,也可结合水榭、景亭、楼阁、观景塔等形式设置。游客服务中心、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宜设置应急医疗救助点。水上码头宜设置在水面较宽阔、水流较平缓处,与陆上接驳车站的距离宜小于500米。公厕宜布置在交通便利、游客密集的场所。空间开阔的滨水场地宜设置满足不同年龄段人群活动需求的户外体育健身、休闲设施。场地内应配套布置环卫设施,其建设不应影响水体的水质现状。

对大型的堆叠结构应进行结构计算。儿童戏水池最大水深不应超过35厘米,池壁装饰材料应平滑不应脱落,池底应有防滑措施。

人员密集区域应设置应急广播、人员疏散流线标识系统,便于在地震、台风、洪水等非常态下人员的紧急疏散。毗邻地下人防工程时,应优先满足人防工程的设置要求,可结合滨水景观建(构)筑物设置隐蔽、安全的战时人防出入口。

永久性建(构)筑物建设在洪水位以下时,位于边坡上时应满足边坡稳定要求,基础设计应满足受到冲刷、淤积等影响后的安全要求,结构设计应满足建(构)筑物在承受冲刷、碰撞、水位聚变等工况时的安全要求,对于淹没后重新投入使用时,应评估受损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修复或加固措施。对于长期受干湿交替、感潮河段、水位频繁变动环境、冻融环境影响的结构构件,宜采用防腐性能好的结构材料,并采取必要的防水、防腐、防冻措施。钢结构和木结构等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临时性、试验性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建(构)筑物工程应进行安全论证。

 

1.4.7给水排水

应结合滨水景观建设需求设计生活给水排水、消防水、水景循环、绿化浇灌等系统。规程要求,绿化浇灌水源应优先采用自然水体、雨水、再生水等水源,水质应达到绿化浇灌水质标准。

 

1.4.8电气与智能

应结合滨水景观建设需求设计夜景照明、智慧管理等系统。规程要求,夜景照明宜采用点、线、面方式进行整体设计,突出视觉效果,避免光污染。有可能被水淹时,邻近水体的照明设备应符合防护等级要求,灯具电压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

应设置物联感知系统,实现滨水景观内的网络基础设施设计,搭建滨水景区内部的视频监控局域网,同时实现游客聚集区域有通畅的通信信号和无线网覆盖,满足自动报警和管理要求。

 

1.5 提出了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重要注意事项

规程要求,应合理组织工程的实施时序,合理安排机械台班及进出场顺序,防止施工对护岸、挡墙基础造成破坏。边坡开挖过程中应监测岸坡稳定性,必要时应放缓边坡或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应在边坡坡顶一定范围内堆载,以免影响基坑稳定。岸坡开挖与削坡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

地形营造需要及时清污,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水质保障)。对有常流水河道,应做好围堰及导流措施,当施工工期较长时,尚须编制防洪、度汛应急方案。构筑地形时,回填土壤应分层适度压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不应采用机械碾压。

陆生植物的种植穴开挖应避开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应采用表层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地下水过高时应进行排水。应更换质量不良的水湿生植物种植土,使用的种植土和肥料不应污染水体。检测不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河道底泥,方可回填或用于种植植物。洪水位以下的种植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水湿生植物种植后至长出新株期间应控制水位,防止新苗(株)浸泡窒息死亡。水湿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应优先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方法,药物不应污染水源。

工程实施后,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应分项、分部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充分考虑水景观的特性,验收后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苗木植被的成活率应不低于93%。

陆域、水域维护应定期对卫生保洁、设备保养维护等进行台账管理,并落实检查和考核。滨水景观工程应进行绿化养护和生态维持。滨水景观绿化确需使用药物防治时,应选用环保型药物。宜定期观察水生生物的种类和数量,对总量过多、单一物种优势过于明显等现象进行生态调控。应及时清捞并妥善处理动物残尸。

汛期前应加固区域内古树、危树及新植高大树木,加强园路两侧树木管理,及时修剪枯木、树杈等,做好支撑防护工作。尽快修复影响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洪涝过后,应对滨水景观内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安全维护、巡查,及时处理监测系统的运行问题,设备技术性能应满足系统通信顺畅要求。

应定期对智能设施的软件系统进行技术维护、性能评估及安全评估,确保智能化系统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软件安全、稳定、持续地运行。安全预警系统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开展日常巡检工作,保证安全预警系统设备正常运转。

 

1.6 提供了常用铺装材料和适用典型植物名录

规程提供了天然材料和合成材料两大类7小类常用铺装材料,同时,规程还提供了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华中地区、华东地区、西南地区、华南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区等五大区浮叶植物/沉水植物、挺水植物、草本耐水湿植物和木本耐水湿植物等4类适用典型植物名录,可供城镇滨水景观工程建设方参考。

2 产业带动与示范效应

标准实施应用对推动城镇滨水景观工程领域的持续发展和进步,提升滨水景观工程的质量和水平,将带来一定的产业带动与示范效应,主要体现在:

 

2.1产业标准化与规范化

鉴于国内目前缺乏完整统一且行之有效的建设标准,本规程提供了明确的基本规定、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四方面的指引,有助于提升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工程质量和后续管养能力。

标准调研了国内外先进工程案例,总结了实际工程新建、扩建或提升改造过程中的经验,为标准内容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标准的发布为城镇的江、河、湖、塘、湿地等滨水景观相关工程全过程建设和运维等领域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推动了产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

 

2.2市场规范化与健康发展

城镇滨水景观工程是改善城镇河道两侧绿地的有效手段,而形成一套适合于我国的城镇滨水区景观技术标准,能够更好地规范城镇滨水景观建设行为、促进城镇滨水环境的价值提升,更有利于保护与恢复城镇滨水生态环境、延续城市历史文化,并为城镇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通过明确的基本规定和建设运维要求,标准有助于保障全过程建设质量,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2.3示范效应与推广应用

标准的实施将会产生非常良好的示范效应。标准编制单位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极为丰富且宝贵的工程经验和一系列优秀且具有代表意义的应用案例。这些珍贵而实用的经验和成功案例,为其他城市和地区在开展类似工作的过程中,提供了可以借鉴并参考的重要模式和具体路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组织现场观摩活动、进行深入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这些先进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和应用。各地还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滨水空间治理与建设工作,将极大提升城镇滨水空间的整体景观品质,同时改善沿岸生态环境,彰显出独特且魅力十足的城市特色,从而推动形成一批新的精品工程,不断丰富完善滨水空间治理工作的内涵与外延。

 

2.4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标准的实施将大力推动滨水地区旅游、文化、康养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通过合理细致的规划布局和精心巧妙的设计建设,滨水空间将成为承载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一方面,优美宜人的环境和完善便利的设施将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从而带动当地餐饮、住宿、购物等消费行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滨水空间的精心打造将极大改善市民日常居住和生活环境,为人们亲水游憩、健身锻炼提供更多选择,以满足人们多元化、高品质的生活需求,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这也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3 标准对科技创新产业化应用的贡献

将城镇滨水景观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考虑,并建立起一套完整且行之有效的滨水景观工程标准,对未来城镇滨水景观建设更具有创新性的指导意义,标准的应用实施对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项目产业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推动了科技创新

鉴于目前与城市整体发展相协调、系统的、标准化的城镇滨水景观技术标准缺失,我国的城镇滨水空间建设领域相关的专项研究也不多,且没有建立在丰富的实践经验之上。本标准能够填补这一领域的标准空缺,创新性明显。

本标准从总体到局部,内容涉及从现状调查与处理、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的建设全流程,对实际工程建设更具有系统指导意义,系统性更强。

标准的编制涉及景观、水利、市政、生态环境、电气智能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本标准是不同学科的专业人员通过细致的研究和梳理相关行业最新成果共同编制的成果,具有切实可行的应用价值与意义,并结合大型综合类滨水项目的经验总结,形成一套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系统的设计标准。这种跨学科合作不仅推动了科技创新在景观设计中的应用,还促进了学科之间的知识共享和学术交流,全面性突出。

充分利用科研成果和编制单位工程实践经验,标准逻辑清晰,内容完整,在实际项目中经过反复论证,具有更强可操作性,实操性更好。

 

3.2促进了产业应用

标准的出台确保了城镇滨水景观工程建设的科学及规范性。有助于提升设计质量,减少设计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同时提升设计成果的整体品质,增强设计成果的市场竞争力。

本标准通过规范设计内容和统一设计标准可以提高设计效率,减少设计周期和成本。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通过明确顶层设计要求、总体设计要求、以及具体设计规定等,指导设计师和技术人员在设计中更加注重工程建设系统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等。

通过设计具有生态功能的透水铺装、生态修复等景观设施和系统,可以提升城市和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减少污染和浪费,推动城市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4 结语

本标准弥补了我国城镇滨水景观工程建设的标准空白,为我国城镇的江、河、湖、塘、湿地等滨水景观空间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引导,对提升滨水景观建设品质、加强滨水景观建设质量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技术内容已经在多个项目案例中得到成功运用和推广,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和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李鑫,吴丹子,李倞,等.基于深度学习的城市滨河绿道景观视觉感知评价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21,43(12):93-104.

[2]龚怡婷,王锐.生态环境视域下城镇滨水景观设计研究[J].山西建筑,2022,48(19):40-42.

[3]王苏香.海绵城市在城市滨水景观设计中的应用探究[J].居舍,2024,(17):99-102.

[4]T/CSPSTC 79—2021《城镇滨水景观工程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