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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关于征集2019年度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的通知
2019-07-3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重要精神,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依据《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协会决定开展2019年团体标准制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制定团体标准,强化以标准化为主体,推进产品质量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行业领域标准的水平和竞争力。

(二)企业需求。企业作为市场、创新、标准化的主体,要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编制。

(三)自愿参与。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各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四)符合法规。项目应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二、申报要求

(一)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三)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标准立项申报。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书》(附件),将电子版(word格式)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打印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二份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二)标准立项审查。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审查,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立项情况。

(三)标准起草。标准立项后,由协会统一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按《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标准发布。起草完成的标准,由协会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标准统一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http://www.ttbz.org.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莹、徐镓勋

联系电话:0755-82526395、0755-83616682

电子邮箱:sz-spemf@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8号金民大厦19楼1902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深圳标准认证联盟秘书处

2019年4月30日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书》.docx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关于征集2019年度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