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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关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心理疏导规范》《粤港澳大湾区月子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2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家协 2024[7]号
2024-07-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心理疏导规范》《粤港澳大湾区月子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见附件)进行立项评审,专家一致认为上述团体标准制定必要及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心理疏导规范》将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规范的心理疏导流程、内容和方法提供指引,从而减少因心理问题导致的纠纷和冲突,提高家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现代家庭提供更加优质、健康、和谐的家政服务具有积极的意义;《粤港澳大湾区月子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针对月子中心安全管理问题,率先构建了月子中心安全管理体系,首次将月子中心服务管理与安全管理相融合,在诸多细节对月子中心的规范经营进行了规范,对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以上两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要求,现准予立项。

单位或个人对该批标准立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 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查证实。同时,请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联系人:洪晓虹

电  话:020-81014672

邮  箱:gdjzbw@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2号南油大厦718室

 

 

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24年7月31日


2项团体标准立项通知-粤家协 2024[7]号.pdf